马尾区司法局“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报告
日期:2020-07-03 11:26
政策文件:

  根据马尾区司法局《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方案》(榕 开司〔2020〕20 号)文件要求,2020 年 6 月 8 日在局政治处监督下,随机抽取 2 个法律服务机构,2 名带队领导,6 名行政执法人员,并于 6 月 11 日、6 月 16 日对被查单位进行抽查。现报告如下:

  一、对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抽查报告

  检查组听取了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 2020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查阅了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收案登记簿、规章制度、行政工作资料、案卷等)、随机抽查归档案件卷宗20 件(2019 年度 5 件,2020 年 15 件),询问律师所收费执行情况及办理工作情况,从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五个方面开展检查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

  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设立,组织形式为

  个人律师事务所,住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 17 号观海国际A-401。设立人李延海,为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延海首次执业时间为 2002 年,经检查,该律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由设立人独立出资 10 万元整。该所制定的章程符合《律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内容要求。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目前共有 3 名执业律师,1 名行政人员,该所符合保持设立条件。

  (二)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律师收费标准》、《收立案制 度》、《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投诉查 处制度》等制度,并将部分制度上墙公示,并按照制度执行。

  该所负责人还签订了《开展年度财务审计的承诺书》、《年度内重大变更项按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的承诺书》、《获得行政或行业表彰奖励、受理行政处罚或者行政惩戒情况真实性的承诺书》、《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承诺书》、《履 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承诺书》,查阅了《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尚未接收过重大疑难案件,因成立时间较短,案件不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情况

  从案件受理登记表中可以看出,2019 年海角律师事务所受理案件 54 件,2020 年受理案件 59 件,检查中发现案件存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未登记等现象,存在缺漏,案件档案管理存 在缺失。

  (四)律师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

  福建海角律师事务所共有 3 名执业律师,均签订《律师执业承诺书》并按承诺书执行,在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会员均在福州律师协会办理登记手续,并按时缴纳律师协会会费。

  海角律师事务所在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方面,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也未有律师收到相关行政或行业处罚。

  (五)评价及建议

  1. 通过对律师执业质量监督情况的抽查询问,未发现海角律 师事务所有当事人的投诉举报,且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律所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当事人对海角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相对满意。

  2. 通过对海角律师事务所 2020 年收案登记簿检查,发现其收案登记表没有按照年度填写,有的未写明结案日期,有个别案卷未登记在册。

  3. 通过对海角律师事务所 2019 年、2020 年共计 20 件归档卷宗的随机抽查,发现以下问题:有的案卷中未写卷号,保存期限,委托书未编号,有的案卷没有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材料及

  发票汇总清单,个别卷宗中《委托代理合同》签字、日期未填写, 翻阅其他卷宗时发现非诉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编号未填写。

  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归档工作。

  二、对福州市马尾公证处抽查报告

  (一)组织建设情况

  查阅了 2020 年马尾公证处人员花名册,现共有工作人员 8

  名。其中执业公证员有 3 名,公证员助理有 2 名,公证辅助人员

  3 人;公证员中 1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2 人为事业编制人员。公证员助理均为事业编制,其他公证辅助人员均为编外聘用人员。公证处现有事业编制数 5 人,已招收 4 人。公证员中三级公证员

  1 人,四级公证员 2 人。

  马尾公证处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公证处负责人、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内勤人员的工作职责。目前,8 名工作人员均根据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执业活动情况

  1、业务开展情况

  2、截止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证处共完成 1208 件公证服务,

  其中国内公证 368 件,涉外公证 811 件,涉台公证 25 件,涉港

  澳公证 4 件,公证业务收费 431951 元,共派出公证人员 40 人次, 前往棚户区拆迁征收改造选房、危房测绘、群租房整治、国有土地挂牌出让、违章建筑拆除等不同项目现场进行公证服务,以及

  为年老体弱,行走不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22 件,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发挥了公证机构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公证专用水印纸使用情况

  检查人员查看了公证处水印纸使用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证处库存剩余水印纸 26000 张,已使用 44665 张,领

  用未使用 115 张,作废 1220 张,无遗失公证专用水印纸。4、投诉情况

  马尾公证处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共解答诉求件 2 件,诉求内容均为公证办理咨询,每件诉求均及时解答。未收到群众的投诉。

  (三)公证质量情况

  经查,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马尾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

  1208 件,所办公证在文书制作、程序遵守、办理时效等方面均较规范。公证的卷宗材料收集完整,并依据卷宗目录顺序装订, 装订整齐,档案内页编号连续。

  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了马尾公证处的 4 份卷宗,分别是(2020)

  闽榕马证内民字第 342-344 号;(2020)闽榕马证字第 804-805

  号;(2020)闽榕马证字第 814-815 号。(2020)闽榕马证内民

  字第 349-352 号。以上卷宗装订规范、依照程序出证、办理及时、装订及时,卷内材料完整、有序,未发现问题。

  (四)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

  2019 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有 3 人:袁伟东、陈秀贞、林

  珣玥,公证员年度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五)档案管理情况

  1、马尾公证处已按照《公证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福州市马尾公证处公证档案管理制度》。

  2、1984 年至 2015 年共 44418 卷档案已完成电子化扫描工作并移交区档案馆保存。2016 年至今档案现已归档,存放于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室。

  (六)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收费方面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执行,马尾区公证处已根据福建省司法厅、财政厅的要求,将公证收费由非税收入改为经营服务性收入,并开立单独的收款账户,按时足额完成税收申报。经检查,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开票总金额为 436210 元,

  缴交税额 6138.18 元,在扣除税款后每月将公证业务收入从收款账户转至区财政局专户。

  经检查,收费制度、收费标准均有上墙公示。所有收费流程均使用规范平台或软件操作,操作流程,步骤未发现违规行为。2020 年的票据存根齐全、编号连续,检查了相关财务报表、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等明细账目,未发现问题。

  (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此次检查查阅了《马尾公证处办公场所管理办法》、《窗口

  工作人员选任及管理办法》、《马尾公证处窗口负责人制度》、

  《马尾公证处办事窗口服务事项办理规则》及《马尾公证处窗口 服务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总体上制度健全、覆盖面广。

  此次检查中,8 名工作人员均在岗,2020 年未出现效能告诫问题。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

  2020 年 7 月 1 日

来源:马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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