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05 10:23
政策文件:
 马教综〔2019〕89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法〔2016〕38号)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方案》(马教综〔2016〕201号),结合我局实际,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教育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着力解决办学行为不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抽查时间事项及对象、检查人员

(一)抽查时间:6月、11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抽查事项。依据教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权责清单,2019年确定我局随机抽查事项为7项,具体见附件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三)抽查对象。抽查对象为局管各民办教育机构,具体见附件2(根据局管民办教育机构变动情况,对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

(四)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3(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情况,对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

三、工作流程

1.前期准备:各牵头科室负责组织,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两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并填写“马尾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抽取过程记录表”。

2.开展检查。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照抽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时,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供相关过程性检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档案齐全规范。检查人员要向被抽检的单位通报本次“双随机”检查结果,要责成被抽检的学校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区教育局存档。

3.公示检查结果。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马尾区政府“双随机”平台上和网站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推送到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

4.查处问题。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检查结束后,形成执法检查通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并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牵头各科室依据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到位。

2.坚持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力运用,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公开公正。推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减轻抽查对象负担,保障抽查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加大抽查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会议、网站等形式,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知晓率,把抽查实施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在保证公示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

附件:1.马尾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马尾区教育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3.马尾区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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