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018年第2批次“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1-08 12:00
政策文件:

  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尾区卫生计生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马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第2批次“双随机”监督任务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的“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现通报如下:

  一、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

  2018年第二批次马尾区医疗卫生监督抽查7家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6家医疗卫生机构,我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的卫计监督人员对7家“双随机”抽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在检查中发现云珠口腔诊所已经关闭,其余各医疗机构均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时开展许可证年度校验,未发现有许可证过期和不按时校验的情况;未发现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在登记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检查中发现秀芳全科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我局当场责令立即改正,予以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6家“双随机”抽检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开展监督抽查,发现部分医疗 机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管理制度都不完善,缺传染病门诊登记本,6家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医疗废物处置均交予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个别医疗废物的登记交接等记录不完整,有的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医疗废物贮存时间超过2天,检查中发现马尾永惠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我局责令立即整改,予以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处罚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我局卫计监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

  2018年第二批次马尾区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4家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落实情况。我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的监督员对4家“双随机”抽检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落实情况,及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等进行监督抽检。在检查中发现,4家美容美发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均配备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顾客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室内公共场所均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各场所均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对4家美容美发场所的毛巾、剪刀、梳子等公共用品用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抽样检测12件21项次数,合格12件21项次数;空气质量、微小气候监测4项次数,合格4项次数,合格率为100 %。

  三、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2018年第二批次马尾区学校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金砂初级中学、福州市乌山小学儒江名城港湾分校、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等辖区中小学校3所,我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的监督员对3家“双随机”抽检中小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一)教学、生活环境卫生

  本次抽查总体情况良好,现场各抽查两间教室进行教室面积、课桌椅高度、教室照度、黑板面积等学校卫生相关指标测量,各学校教室墙壁和顶棚均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能做到单侧采光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设在左侧,灯管垂直黑板且为控照式灯,黑板没有破损、眩光。

  (二)传染病防控

  此次共检查中小学校3所,其中小学2所,初中1所,各中小学基本上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有专职医生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大部分学校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通过“双随机”监督抽查,进一步提高了学校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基础。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

  2018年第二批次我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的监督员对5家“双随机”抽检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重点针对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及经卫生知识培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看,5家二次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符合要求,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供水水质消毒符合要求。

  区卫生监督所对5家二次供水单位的出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来源:马尾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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