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吴家虬辞去马尾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日期:2021-05-25 11:39
政策文件:

 

2021525日福州市马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鉴于吴家虬任职年龄原因,福州市马尾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家虬辞去马尾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来源:马尾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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