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统战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日期:2022-04-18 10:44
政策文件: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统战部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统战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具有高中或相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八)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1份、无犯罪证明。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17时。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区委统战部办公地点报名(地址:马尾区君竹路30号4楼,联系电话:0591-83987897)。

  2.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之后等待资格审查。

  (二)面试

  4月25日上午9:00—11:30在区委统战部121会议室面试(马尾区君竹路30号),面试考官由统战部部务会成员组成。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相关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优先录用高分者。

  (三)体检

  资格审查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审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纳入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区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招聘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马尾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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