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2019年7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日期:2019-07-09 15:47
政策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社工1名、调解员6名

、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岗位薪酬待遇

月工资2100-2300,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贴30%补贴等福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710-7168:45-12:00;15:00-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递交《马尾区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纸质版彩照1张。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6号3楼人事教育科,电话:62762070

资格审查:由区司法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考试方式。统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司法局招聘面试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政审。区司法局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聘用期依法办理“五险一金”;试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马尾区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马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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