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践行“枫桥经验” 激发人民调解员队伍活力
日期:2020-08-06 09:57
政策文件:

  记者 章盈旖 通讯员 林靖

  “小王,把这份调解协议拿去录入下”,“写案例的时候,要把法律依据找出来写上”,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低、理论水平低、经验主义盛行......这是马尾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马尾区司法局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从摆正人员定位、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职业保障等方面入手,探索激发人民调解员队伍活力。

  端本正源,明确人员定位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端本正源是剥离人民调解员额外职责,明确人民调解工作范围,让其回归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首要任务。“端本”,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定位。专职人民调解员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每个镇(街)调委会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调解员,其办公场所设在镇(街)司法所。“正源”,对在各司法所进行办公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登记,明确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人专岗、专岗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局机关同意借用、调用专职人民调解员,镇(街)司法所要规范使用专职调解员,谨慎借用调解员从事社区矫正等其他司法所日常工作。对专职人民调解员来说,额外的扰动少了,能投入到一线工作的时间精力就多了。

  以培促学,提升调解质效

  马尾区司法局立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日常业务指导坚持开班授课以培促学。今年受疫情印象,我们采取分级分批、集中授课的方式展开培训,由司法局促进科负责区级、镇(街)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各司法所负责本辖区村(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借助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等专业团队力量,组织骨干律师结合司法实践备课,培训主要围绕调解技巧、纠纷实务、典型判例等方面展开,旨在结合实战经验深入浅出剖析案例、互相交流心得,借鉴调解技巧,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1-7月,共开展分级培训8场,内容涵盖调解员工作职责、文书档案制作规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技巧、相邻权纠纷实务、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等,近200人次参与培训。

  以人为本,完善职业保障

  依法保障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落实“一案一补”、“以奖代补”等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综合考虑人民调解员的学历档次、服务年限、专业方向等因素,调整人民调解员的基本工资水平,结合实绩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享受绩效工资。调整后,我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月工资均达到3000元以上,在全市调解员队伍中处于较高水平。在缴纳“五险一金”的基础上,确保专职人民调解员享受健康保障、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下阶段,马尾区司法局将探索解决村(居)调解员工作补贴问题,力争从基本补贴和“一案一补”两个方面统筹推进,结合村(居)调解员等级、办案数量、人民满意率等情况完善与考核评价机制相匹配的村(居)调解员保障体系建设,打造更有力的村(居)调解员队伍。

  到今年7月,全区共排查并成功化解各类民间纠纷340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在疫情防控中,各级调解组织众志成城、积极应战,在防控工作之外,主动投身涉疫矛盾纠纷、复工复产纠纷的排查化解中,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活动中,人民调解员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在摸排走访外,积极参与化解房屋整改、房屋租赁等。人民调解员用勇敢的担当和务实的行动筑起了维护平安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马尾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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