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司法局三个坚持激发人民调解员队伍活力
日期:2020-07-31 09:00
政策文件:

2020年以来,马尾区司法局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从摆正人员定位、提高工作实效、健全职业保障等方面入手,探索激发人民调解员队伍活力

一是坚持端本正源,明确人员定位。“端本”,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定位。每个镇(街)调委会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调解员,其办公场所设在镇(街)司法所“正源”,对在各司法所进行办公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登记,明确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人专岗、专岗专用端本正源是剥离人民调解员额外职责明确人民调解工作范围让其回归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首要任务

二是坚持以培促学,提升调解质效。立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日常业务指导坚持开班授课以培促学。今年受疫情影响,我们采取分级分批、集中授课的方式展开培训。借助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团队的力量,组织骨干律师授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今年,开展分级培训8场,培训内容涵盖调解员工作职责、文书档案规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技巧、相邻权纠纷实务、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等,近200人次参与培训。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完善职业保障。落实“一案一补”、“以奖代补”等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人民调解员的学历档次、服务年限、专业方向等因素,调整人民调解员的基本工资水平,结合实绩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享受绩效工资。调整后,我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月工资均达到3000元以上,在全市调解员队伍中处于较高水平。

来源:马尾区司法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