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亭江镇东岐产业园片区位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距离福州市老城区约23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104国道,北面、西面、南面均为山地,是福州近期发展的重要片区。
本方案涉及马尾区亭江镇英屿村、东岐村,共1个镇2个村,涉及温福铁路、沈海高速、琅岐闽江大桥等13个国有单位。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71.9437公顷,其中:农用地33.6260公顷(其中:耕地22.4466公顷),建设用地35.1776顷,未利用地3.1401公顷。
(二)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两年(2022年—2023年)。
必要性分析1、完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推动马尾区产业升级需求
福州经济开发区是全国唯一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和地方行政区于一体的特殊开发区域。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及医药、智能装备为主的高端制造业,以商贸会展、航运物流、企业总部、新兴服务业、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快安、马江、长安、琅岐及南台岛区块,目标打造马江-快安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长安高端制造和商贸集聚区、南台岛商贸会展发展区、琅岐生态旅游发展区等产业功能区。本次成片开发区临近长安区块,是完善其功能重要的外部支撑片区。
东岐产业园片区是长安片区近期建设发展的重点区域,规划为工业主导功能区,重点发展建材产业。通过成片开发,完善片区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布置产业用地,拟引导宏昌沥青、建中科技、新鑫钢构等建材企业集聚发展。一方面促进区块功能调整、环境提升,另一方面,有助于制造企业向长安集聚,在马尾形成有效产业分工与合作布局。
2、推动长安片区内产业重整,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长安片区的功能定位为:闽江口产业集中区、福州市马尾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州市重要临港物流仓储集聚区;福州市对外产业加工、出口、贸易的主要窗口之一;闽江口文化生态旅游的重点推介区;福州市重要的宜居侨乡社区。
长安片区当前面临产业空间布局混杂,产业集群未成形,低效企业用地腾退困难,新企业入驻缺空间的问题,东岐产业园片区的开发可先期引驻新企业,同时逐步置换低效企业用地,推动长安片区产业格局整合提升完成。周边地段的集中开发有利于高产值产业的聚集,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3、保障“ 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求
在马尾区质量发展过程中,土地要素保障是不可或缺的核心,马尾区“十四五”规划发展思路提出亭江镇以产业园区建设为主,打造新型产城融合示范区。重点包含田螺湾冷链物流、东岐新型建材产业园、两高以北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因此,通过成片开发做好土地储备,稳步推进土地供应,才能为“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空间及经济上的支持。
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71.9437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其中:工矿用地面积28.9874公顷,实现新型工业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8.4151 公顷,实现防护和隔离功能;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1.7112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功能;公用设施用地面积2.8300公顷,实现水利功能。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防护绿地、公路用地、城镇道路用地、铁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等,合计42.956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9.71%,符合自然资规〔2021〕5号文件规定。
拟建设项目及实施计划
(一)拟建设项目情况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71.9437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31.6279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40.3158公顷。
(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40.3158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2023年,2年内实施完毕,完成比例100%。
本方案已基本完成前期产业引入的相关工作,目前亟需加快规划基础设施如道路、给排水、电力等的建设,以实现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配套服务的目标;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需进行全面评估且提出做好防护措施。
附表1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统计表
单位:公顷 |
|||||||
用地方式 |
权属单位 |
面积总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乡(镇、街道) |
村 |
合计 |
其中: 耕地 |
||||
集体土地 |
马尾区亭江镇 |
东岐村 |
35.3547 |
28.8718 |
21.5629 |
4.3271 |
2.1558 |
马尾区亭江镇 |
英屿村 |
4.9611 |
4.7542 |
0.8837 |
0.2069 |
0 |
|
国有土地 |
马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 |
国有 |
31.6279 |
0 |
0 |
30.6436 |
0.9843 |
集体土地合计 |
40.3158 |
33.6260 |
22.4466 |
4.5340 |
2.1558 |
||
国有土地合计 |
31.6279 |
0 |
0 |
30.6436 |
0.9843 |
||
总计 |
71.9437 |
33.6260 |
22.4466 |
35.1776 |
3.1401 |
附表2 地块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统计表
地块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统计表(单位:公顷、%) |
||||||
序号 |
土地用途 |
拟用地面积(公顷) |
占比 |
实现功能 |
是否公益性用地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
1 |
工矿用地 |
工业用地 |
28.9874 |
40.29% |
新型工业 |
02 |
2 |
绿地与开敞空间 |
防护绿地 |
18.4151 |
25.60% |
防护和隔离 |
01 |
3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14.2700 |
19.83% |
道路 |
01 |
4 |
城镇道路用地 |
6.9487 |
9.66% |
道路 |
01 |
|
5 |
铁路用地 |
0.4925 |
0.68% |
轨道 |
01 |
|
6 |
公用设施用地 |
水工设施用地 |
2.8300 |
3.94% |
水利 |
01 |
合计 |
71.9437 |
100.00% |
- |
59.71% |
||
注:1.土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进行划分,应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相衔接; 2.实现功能:简要说明地块用途拟发挥的作用和效能; 3.占比:为拟用地面积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面积的比例; 4.是否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填“1”、非公益性用地填“2”,并在本列合计行填写公益性用地合计占比。 |
附表3 拟建设项目统计表
拟建设项目统计表 |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
1 |
工业项目 |
工业用地 |
27.2943 |
2 |
道路项目 |
城镇道路用地 |
4.1709 |
3 |
水工设施项目 |
水工设施用地 |
1.9315 |
4 |
绿化项目 |
防护绿地 |
6.9191 |
合计 |
40.3158 |
附表4 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统计表
单位:公顷、% |
||||
实施总面积 |
2022年 |
2023年 |
||
完成面积 |
比例 |
完成面积 |
比例 |
|
40.3158 |
0 |
0.00% |
40.3158 |
100.00% |
注:实施总面积与附表合计面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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