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十二五”商标品牌工作发展规划
日期:2011-09-05 21:00
政策文件:

榕马政办〔2011〕75号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马尾区“十二五”商标品牌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马尾区“十二五”商标品牌工作发展规划》已经管委会、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马尾区“十二五”商标品牌工作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鼓励区内企业争创福州市知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加快海峡西岸产业聚集新高地”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马尾区“十二五”商标品牌工作发展规划。

一、商标品牌发展现状

经过几年商标品牌工作的实施,我区商标品牌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注册商标1625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件,占全市驰名商标13件的15%;福建省著名商标39件,占全市著名商标392件的9.9%;福州市知名商标34件,占全市知名商标505件的6.7%,位居福州各区县(市)排名前列,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总量、企业规模等方面地位不相协调。

二、商标品牌发展思路

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品牌带动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马尾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七大产业,加大商标品牌战略的推进力度,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品牌升级、商标品牌争创的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新的飞跃,更好地服务“加快海峡西岸产业聚集新高地”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三、商标品牌发展目标

用五年的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区域商标品牌;提升产品档次,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品牌经济模式,使之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总体上确定“十二五”期间商标品牌的“3166”发展目标,即到2015年底,全区中国驰名商标发展到6件,省著名商标发展到60件,市知名商标发展到100件,注册商标总量发展到3000件。

四、商标品牌发展重点

以电子信息、冶金压延、交通装备制造、轻工食品、饲料加工、生物制药、生产性服务业等七大产业的商标品牌培育为重点工作,通过建设商标品牌基地、科技研发中心等,做强区域品牌、产业品牌,以此带动我区培育一批高新技术类产品商标发展,通过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努力形成企业自己的特有品牌。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工商局、经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福州市马尾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工商局。负责制定全区商标品牌实施战略计划,及时研究并解决商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密切相关部门协作,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助动”的商标工作新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树立争创品牌的意识。

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宣传计划,对列入当年争创品牌计划的企业,以及已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和福州市知名商标的单位在区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区相关部门应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我区著名商标企业在区内主干路段设置大型广告牌,宣传著名商标,拓宽市场,达到以品牌带动新产品开发,强化品牌效应的目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企业商标品牌培训,逐步把商标品牌经济意识渗透到各个行业、各个企业;组织企业外出参加展销会、订货会等活动,扩大本地产品的影响力。

(三)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可持续发展。

一是激励区内企业,商标品牌领导小组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被认定为福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是相关部门优先为驰(著)、知名商标企业提供信贷、配置土地、电力和科技开发的扶持。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我区名优产品等措施。三是安排商标品牌专项经费。根据我区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发展的实际情况,区财政给予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我区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认定以及商标品牌维权的开展工作。

(四)加强指导服务,引导企业提升商标品牌战略。

一是分类指导。指导创业型企业、服务性企业、定牌加工企业积极注册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高注册;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注册国际商标,努力做到商品出口商标先行,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指导规模大、发展较好的企业先行注册、储备商标;指导一定知名度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二是重点培育。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每年确定并培育商标品牌战略重点企业15家,进行重点跟踪指导。对商标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全方位、零距离、面对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从商标使用规范、商标发展规划制定,到准备申报材料都做到主动上门服务。近期重点加快推进国脉科技、新日鲜等总部经济商标品牌建设,同时大力扶持福建上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鸿发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造船厂、福州翁财记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梅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晴数码有限公司、福建一川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大昌盛饲料有限公司、福建高龙实业有限公司的商标品牌培育工作。优先培育网讯信息技术(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冠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中日达金属有限公司、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三是深化多元服务。对已经获得驰著知名商标企业要深化服务,指导其运用好现有优惠政策。在商标质押贷款、非货币出资、设立集团、年检等方面提供多元指导。

(五)加大打假维权力度,营造商标品牌发展的良好环境。

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保护,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环节,区工商、质监、公安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打击假冒、侵犯商标专用权、印制销售假冒、侵权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对各类商标侵权案件投诉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办。对我区企业商标被外地侵权的,要充分发挥“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网络”网络作用,协助企业联系当地有关执法部门予以打击,为企业保驾护航。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商标使用中的不当行为。

来源:马尾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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