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3-19 14:43
政策文件: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积极落实区委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继续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目前企业开办时限已压缩至1个工作日。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公司设立登记由“承诺制”改为“即办制”,当场受理,当场发照,公章刻制“零延时”,税务办理实现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速增效。2020年6月,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业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医社保、公积金的大一窗受理。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有关部委下发的抽查事项清单,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各项工作方案,确定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制定了抽查细则,明确抽查程序、方式、频次、比例和结果运用。全区共21家区直部门建立“双随机”工作机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71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共47项、市场主体名录库有 36361家市场主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有629名执法人员。开展注册登记信用承诺行为“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2020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共需完成抽查企业25户、12户个体工商户,均按时完成抽查工作,并将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抽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合教育局、烟草管理所、税务局等部门对涉及食品、药品、广告、教育、知识产权、烟草等行业的637家企业进行检查;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2020年,我局共报送涉企业信息数量累计8300条,内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变更、抽查检查、联合惩戒等信息,2020年1月至12月,有210家企业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异常名录582条,其中补报年报移出339条,企业申请取得联系后移出243条。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机构调整及职能划分,及时调整了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人,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明确文件起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职责,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和水平,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组织清理,经清理,已废止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已修改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件;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清理整治涉企收费的通知》(榕政办发[2020]2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消除企业不合理负担,我局联合区直各有关部门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已组织区直各部门完成全面自查自纠,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二、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各项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疫情常态防控和复工复产依法监管“两手抓、两不误”,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起行政诉讼由主要行政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并组织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示范作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和法治专题讲座。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做好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文明餐桌 公勺公筷倡议书》,并特别录制了普通话和福州话双语广播语音,在全区范围内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提示,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障疫情防控监管到位

  一是“三个严防”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严防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组织美团、饿了么、金拱门、肯德基等网络餐饮平台召开网络餐饮监管工作座谈会,督促网络平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在线经营商户,严格管理配送人员,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引导餐饮单位由“线下”转为“线上”经营,截至2020年10月,有550家餐饮单位线上经营,日订单量达10000余单;严防企业复工食堂食品安全风险,主动对接复工企业,摸排企业食堂恢复供餐时间,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餐饮环节(食堂)疫情防控的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单位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做好食堂食品安全与防控工作。抓好企业复工第一餐检查工作,走访检查30余家复工企业,有效保障10000余人次就餐安全。严防学校复学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分类制定《马尾区学校食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导则》,联合教育局通过钉钉app网络平台直播、微信群传播等方式线上指导65个学校食堂及100余名校领导、食堂负责人落实防控工作要点;指导开发区幼儿园、师大二附中、阳光学院等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10场,为疫情期间安全有序复学打下基础。

  二是严管各类市场,保障疫情防控。开展禁止集体聚餐和野生动物交易专项行动,劝退年夜饭等春节聚餐60余桌600人次,农村集体聚餐35场4200余人次;采取“5+2”、“白+黑”的工作模式,全面排查沿街商户6000余家次,有序引导经营单位群防群控;联合区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查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和活禽交易行为;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访学校16家,检查学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45家,下架、销毁90余包(袋)临过期食品,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立案查处16起食品案件,对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各类冷冻库)、餐饮服务单位(含各类食堂)开展大检查,合计结合端午、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出动600人次,检查500余家次生产经营单位,合计抽检食品65批次,合格率达到100%;启动食品快检车“上岗执勤”计划,着力打通食品安全检测“最后一公里”,我局首次配备食安快检车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市场”活动,形成“流动式快检、第三方抽检、基层所检测”三级检测体系,全力护航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开展“五进”活动15场,组织监督抽检562批次、合格率99.3%,快速检测1863批次。从严打击涉疫物资违法行为,巡查药店1000余家次,立案查处涉疫物资案件4起,妥善处理投诉举报180余件。

  四是开展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摸排工作。积极部署开展进口水产品、牛羊肉等海鲜、生鲜、冰鲜食品的摸排。合计摸排上述产品215类831批次,截至目前,已联合区疾控中心开展相关食品表面核酸采样2700批次,已采样进口食品类型覆盖三文鱼、深海石斑鱼、其他深海鱼、生蚝鲍鱼等贝类水产品、进口牛羊肉等。组织开展2520名市场、餐饮人员开展核酸采样,所有检测样品均未发现异常。

  五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整治方案》,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重点工作不停滞、不拖延,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着力治理行业乱象,深挖隐藏在市场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力量,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大环境。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20余场专项整治,共梳理排查上报3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113起,罚没入库110.31万元,取得一定成效。

  四、全力服务保障,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紧盯农户“销售难”问题。针对琅岐农户农产品滞销问题,琅岐分局局长带队实地走访榕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个有证农户,摸排出14种滞销农产品。我局立即开展“战‘疫’护农 为党旗添辉”志愿服务,动员企业食堂、干部职工、社区群众、水产品市场经营户等积极对接琅岐滞销农产品,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配送,帮助农户累计售出鸡鸭蛋、蔬菜、瓜果约30吨,创造销售额约20万元。

  二是紧盯企业“复工难”问题。充分发挥“店小二”式的服务精神,积极对接企业,主动了解、悉心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复工难题。针对水产品市场企业防疫物资紧缺难关,我局积极协调调度酒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开展“投身抗疫担使命,激情创业献青春”志愿服务,联合团区委向伯利贸易有限公司等水产企业捐赠防疫包30余份,为3家资金困难企业联系银行争取复工贷款160万元,利用微信群帮助4家企业解决缺工、员工租房等难题。

  三是紧盯群众“办事难”问题。创新推行政务服务办理“零见面”,行政审批科从正月初一开始连续作战,梳理打通在线即时通讯通道、网络邮箱预审通道、网上办事大厅通道、网络邮箱预审通道、窗口电话咨询通道等“五个通道”确保疫情期间审批工作不断档、不停步。组建复工复产指导队,实现“精准扶企”,梳理辖区转产防疫物资企业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班加点服务企业,最大限度节省企业办事时间,加速推进企业转产投产。共接到电话咨询600多个,网络预审和QQ预审40余笔,核准办理40余笔。

来源:马尾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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