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日期:2015-07-06 10:53
政策文件: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监督以及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推进2015年度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管理,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总量减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项目审批、重点污染源监管等工作,为“建设清新马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1-6月全区空气优良天数174天,优良率达96.7%,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闽江干流水质达标率100%;闽江支流磨溪河水域功能达标率100%;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7.2分贝。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减排力度,强化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1、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减排。根据《福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福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减排计划》任务要求,制定、实施《马尾区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下达13项2015年度重点减排项目。青洲、快安和长安污水处理厂按序时进度要求正常运行,有效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琅岐污水处理厂完成桩基建设,确保年底建成投产;继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完成中日达有限公司和大昌生物有限公司油改天然气工程;其他项目正按序时进度逐步推进。

2、认真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危险废物管理。2015年上半年审批转移危废23次家,转移危废571.56吨,医疗危废规范处置率100%。二是加强涉及重金属的企业的管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涉及重金属的企业的管理,开展月报告制度,控制重金属的排放总量,对辖区内涉及重金属的四家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消除可能产生的污染隐患,防止重金属污染的发生。三是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对辖区内八家拥有放射装置单位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3、推进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管理工作。根据福州市下达的2015年度环保责任书工作任务,对我区2015年度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分解,并下达至向各镇(街)、园区、区直各有关部门。同时,建立以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核心的环保绩效管理考核机制。

(二)推进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步伐

1、严格落实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马尾区河长制实施方案》,遏制“四乱”,杜绝突发水环境事件,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二是制定《马尾区2015年度重点流域(闽江马尾段)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进一步明确年度重点整治项目,强化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三是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建立月报告制度,定期通报,促进我区闽水整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继续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白眉水库饮用水源监管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危害饮用水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乡镇级水源地环境评估工作,全面掌握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督促亭江镇、琅岐镇开展乡镇级水源地应急预案的编制,确保做到“一源一案”。五是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对各镇(街)下达了《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督查,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镇(街)逐步削减养殖总量,按时完成生猪养殖场的关闭拆除任务。截至6月底,我区已关闭拆除了禁养区内的5家生猪养殖场,削减生猪存栏333头。

2、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地促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开展马尾区PM10污染物专项整治工作和实施《马尾区空气质量改善月分析、调度、通报制度》。三是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巡查力度,与区住建局、区市容局加强联运机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通报区住建局、区市容局予以查处,通过齐抓共管,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四是与市场监管和经信部门联合开展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或改燃工作,将对辖区内三十来台燃煤锅炉进行整治。五是开展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大中型饮食业、5条示范街、各类食堂完成油烟治理工作,按照规范开展定期清洗。目前,我区大中型饮食业及5条示范街已完成整治工作,各类食堂整治工作正在不断完善。

(三)巩固创建成果,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开展琅岐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本底调查,初步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探索琅岐岛的建设用地控制线、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与生态保护红线,目前琅岐岛生态红线划定的初稿已完成。

2、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组织开展我区2010-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污水设施运行情况自查,督促亭江镇、琅岐镇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整治成效。目前,琅岐镇已完成2012年琅岐片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竣工结算及尾款拨付工作。

(四)强化环保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1、严把环保准入关。一是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制度。积极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开展,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有效控制排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削减总量。从而减少区域环境消纳度,提高环境承载能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二是提升前期服务,促重点项目建设。采取提前介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等措施,积极促进项目进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工作的指导,对区内重点项目推行初审意见,提升前期服务。三是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大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就投产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2015年上半年,环评审批40个、竣工验收22个,提前办结62家,提前办结率100%;全区企业已完成排污申报80家,核发排污许可证52家,征收排污费184.24万元;中日达有限公司和统一食品有限公司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2、加强环境执法监察。一是开展环保大检查专项行动。上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工作,摸清企业底数,重点对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危废转移联单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措施情况、风险评价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对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的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对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污染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现场处理。二是开展中、高考执法检查。中、高考前对考场周边及城区的KTV、卡拉OK、酒吧等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噪声违法行为。中、高考考试期间,对考场周边进行巡逻检查。三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上半年,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73件,办结率100%;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4家企业予以经济处罚,共罚款131940元,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完成区域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任务。2015年上半年获得大气主要污染物日均值监测数据3200多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1300多个,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及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对辖区内3家国控重点污水处理厂及1家新增国控废气重点企业、1家省控废水、20家市控废气、22家市控废水,以及2家重金属工业污染企业,严格按规定的频次与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以及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三是努力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委托性监测70多家次,出具各类监测报告近300份,完成监测服务收费28.9万元。四是不断加大监测能力建设。组织环境监测站人员针对新增监测仪器操作技能以及拟新增地表水项目监测方法开展培训。

(六)强化环保宣教,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把弘扬和倡导生态文明作为宣传的重点,利用《新环保法》实施及“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各种契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环境保护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造势引导,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短信、图片展览、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法律法规,有效激发全社会的责任感,推动全民环保,促进环保工作全面落实。

(七)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

不断加强环保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进行危机教育、廉政教育、效能督查,完善各项管理、考核机制,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了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与区检察院签订《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马尾区环保局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决定》,形成联动机制,突出源头管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按照“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的要求,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溶入发展大局之中,积极参与政府综合决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树立环保部门“利民为民,便捷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全面完成我区主要环境目标: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9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区域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工业危险废弃物按规范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按照《马尾区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持续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二是积极配合福州市做好生态市创建工作。认真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现场备检点的筹备,对各个迎检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力做好现场迎检点的准备工作,确保福州生态市迎检工作不在我区丢分。三是强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巩固示范成果,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设施运行的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其成效、示范作用。四是完成琅岐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合理确定生态红线区面积。同时配合市里做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全区保护区域边界落地核查工作,组织镇(街)、区直部门进行甄别确认,确保全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和落地的准确性、合理性。五是持续有效运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继续倡导区内企业开展ISO14001体系认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对照环境管理方案和环境目标指标,通过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年度审核。

(二)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继续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审核、优化产业结构、污染防治等平台谋划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快安、青州、长安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分别应达到2.2、2.2、0.6万吨;完善琅岐片区管网建设,完成琅岐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保18家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及相关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完成工业企业清洁燃料改造工程。开展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工作,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好总量减排经济分析制度、污染减排月调度和通报制度、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危险废物、重金属全程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重金属企业检查力度。

(三)深入推动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继续开展闽江马尾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好“河长制”落实工作。加快编制马尾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细化并公布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继续完善污水管网接驳,将工业集中区污水纳入处理。二是继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五个专项”行动,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焚烧垃圾和大排档、烧烤摊整治、机动车污染综合整治、餐饮业油烟整治与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污染大气行为,着力降低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污染因子浓度。

(四)严格把好项目资源关和环境关。一是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继续开通“绿色通道”,提速增效。在严格环境准入的前提下做好环保审批,对符合规划、产业政策的项目简化环评审批手续。加强项目前期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稳增长做好环保服务。二是加强实施项目环保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评单位的日常考核,建立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环境执法检查,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三是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适应在社会监管的“放大镜”下工作,着力打造“阳光”环保。四是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力度,依法、足额、全面增收排污费。

(五)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察。一是继续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重点针对水源保护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重金属企业检查力度,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不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建设单位,按照新《环保法》予以查处。二是增强环境应急防范能力。做好全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及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涉重企业和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及演练,加强核与辐射的监管,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三是深入开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开展重点信访、重复信访案件的回访工作,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六)继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一是加强对白眉水库、闽江备用水源等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下半年我区国、省、市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出重金属企业的监督监测。二是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根据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完成快安新增空气自动站以及琅岐岛大气自动站的建设。

(七)毫不松懈地抓好廉政建设。深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以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着力构建环保特色的惩防体系,不断提高环保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加强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持之以恒,力求实效,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

来源:环保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