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4-03-11 16:29
政策文件:

2014年福州市城乡规划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中心任务,坚定不移地发挥福州城市总体规划和新区发展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发展的纲领性作用,在2013年“编制年”、“管理年”、“服务年”基础上,全面深化改革,牢牢树立“规划引领发展、规划服务发展、规划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发扬“敢为、能为、有为”的精神,狠下功夫,完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服务、规划监督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以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意识开创福州规划工作新局面,谋划福州发展新蓝图。

  (一)完善规划体系,提升规划编制水平

  2013年规划工作基础上,以福州城市总体规划与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为契机,完善福州规划体系,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与研究水平,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对接,创新构建“共编共用”工作平台、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1.积极推进福州新区规划编制,引领城市空间发展。加快协调福州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工作。加快编制完成福州新区空间发展规划纲要,启动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长乐、福清启动区规划等编制研究工作,将规划编制范围由市区扩大到福州新区。

  2.深化专项规划编制,促进专业发展与空间规划相协调。组织编制《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推进正在编制的《福州海峡奥体绿色生态城区专项规划》、《“生态福州”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继续配合相关市直部门加快完成中小学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区设施等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3.推进控制性规划全覆盖,确保各项建设依法依规开展。2013年初步完成市区控规整合与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管理单元控规,推进规划成果入库工作,整合其他各项规划成果,实现规划管理“一张图”。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延伸福州新区等中心城区外的重点区域控规编制与完善,并实施“一张图”动态管理。

  4.继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传承与弘扬城市文化内涵。在编制完成《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12-2020)》、《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及《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基础上,开展其他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工作。

  5.精心编制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形象与品位。开展《三江口南台岛东部片区城市设计》、《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城市设计》、《两江四岸城市设计(修编)》等城市设计工作编制,并加快推进报批工作,打造重点区域的城市景观。

  6.继续做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保障城市安全与便捷。强化大型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积极推进城市进出城快速通道建设的规划和审批工作,完善和提升二三环之间射线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完善奥体中心周边等重点片区配套工程的规划工作。做好奥体中心片区道路、凤山路、盘屿路,火车南北站周边站东路、环岛路,东部三江口片区道路等项目的规划和审批工作;加快推进福州北向第二通道规划研究。同时,积极推进包括福州市排水防涝规划、福州市排水防涝设施调查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福州市三维地下管线数据库建设等项目编制工作。

  7.科学指导各县(市)规划,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中心城区和外围地区的一体化发展,推进福清、长乐、罗源、闽侯等县(市)总体规划编制;按照大都市区管理体制要求,会同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县(市)做好辖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层面规划成果的编制和技术审查工作。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指导全市小城镇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市域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实施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新农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相关规划指导工作。指导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

  8.筹办好规划重大活动,促进规划水平提升。筹办好“2014中国福州城市雕塑艺术国际展”及2014年度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生态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

  (二)继续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景观形象

  总结现有各区、各个项目景观综合整治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提炼成功做法,完善各类规范,进一步细化、深化导则,形成对景观综合整治更为有效引领的技术性文件。加强对各区重点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编制的城市色彩规划、城市雕塑规划、城市特色风貌规划以及闽江两岸景观提升规划,科学引导福州景观建设。

  (三)加快做好旧屋区改造工作,改善城市环境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年旧屋区改造计划的要求,由局旧改工作小组统筹牵头,全力协调推进服务旧屋区改造工作。在完成2013年121个旧屋区改造项目规划服务的基础上,推进2014年73个共计7276.98亩旧屋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围绕旧屋区改造重点工作及改造个案,提早介入、主动服务、多方协调、加快审批,继续实行“急办件”制度,对旧屋改造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又快又好地推进旧屋区改造的规划审批。

  (四)推进展示馆布展工作,打造规划宣传的全新平台

  全面完成福州规划馆的建设和布展工作,确保2014年上半年正式开馆运行。做好临馆和新馆的搬迁工作,同时做好局新办公场所装修及搬迁入驻工作。

  (五)推进规划审批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效能

  1完善修订规划法规和技术规范。推进《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确保2014年颁布实施。完成福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景观审查标准及程序,细化、完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容积率计算等办法,试行建设项目建筑方案电子报批,规范规划审批行为。

  2.提高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规划管理信息平台的升级,实现“菜单式”审批模式,逐步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同时适应大都市区规划管理体制,建立纳入马尾、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罗源等区、县(市)的规划信息联网管理平台

  3.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要点、流程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精简和优化审批要点,改革窗口收件模式,制定标准的审批规程,逐步推进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进一步压缩时限。统筹县(市)规划审批,建立重点发展区“一书两证”规划审批备案机制。

  (六)严格开展规划监察,确保规划依法实施

  1.加强批后跟踪管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制度,实现规划审批与批后跟踪的无缝对接;加强日常规划巡查工作,强化批后跟踪检查力度,确保我市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

  2.坚决治理违法建设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根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与市、区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城区重要景观路线违章建筑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大对三环沿线、城区主要进出城道路两侧及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火车南站、南江滨东段等省市重点工程周边区域的违建巡查力度,全力配合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局。

  (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规划服务效能

  1.坚持“一线办公”。继续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和“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上门服务,一线办公。

  2.落实好分区挂钩联系制度。班子成员挂钩各区,紧密联系,及时了解项目情况,主动解决困难,推进项目建设。

  3.加强效能督办工作。充分发挥“马上就办督查小组”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督查,落实好主办处室责任制,发挥综合处协调作用。

  4.加强规划宣传,推进阳光规划。充分发挥规划馆和规划网站作用,向社会各界宣传规划,充分让市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做好窗口人员轮岗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引进高学历、高层级人才加入规划队伍,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精通、战斗力强、专业化的城乡规划管理干部队伍,提升规划编制水平和管理水平。

  6.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坚持惩防并举,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监督,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7.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转变思想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发挥新形势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1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提升规划编制、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化,规划审批更加规范化,规划服务更加便捷化,规划决策更加阳光化,规划队伍更加专业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做出贡献!

 
 
来源: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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