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务实名制平台制度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2-04-14 17:05
政策文件: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根据《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做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电[2021]11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21]64号)等文件要求,现要求区内在建项目做好以下实名制管理工作事项:

  1、区内在建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对接福建省实名制平台以及住建部实名制平台;

  2、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并及时上传实名制平台;

  3、省级实名制平台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需与福建省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信息一致;

  4、实名制平台更新率90%以上,项目经理到岗率80%以上,项目总监到岗率60%以上。

  各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参建人员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始终保持全场封闭,未考勤打卡的现场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下一步我局将对省级实名制平台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每两个月进行汇总,并将更新率低于90%、项目经理到岗率低于80%、项目总监到岗率低于60%的项目和长期未对接实名制平台的项目及实名制平台项目管理人员数据不匹配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连续5天及以上未到岗、到岗天数少于22天的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扣分处理,并将该项目列入差异化监管对象。

  

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4日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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