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马尾区亭江镇两高以北片区)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方案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位置、范围、面积
亭江镇两高以北片区位于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西南部,东至亭江大道,西至笏山村,南至西边路,北至一号路。本方案涉及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洪塘村、鳌溪村、亭头村、笏山村、象洋村、西边村,共1个镇7个村;涉及温福铁路、沈海高速、外贸学院、马尾区粮食储备库等4个国有单位,不涉及省级和国家级开发区。
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37.359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29.2377公顷(含耕地面积20.9570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7.9663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1559公顷。
(二)实施周期
综合考虑马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征收、村民回迁安置需求和项目建设安排等情况,本方案实施周期为一年(2022年)。
必要性分析
(一)完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推动马尾区产业升级需求
福州经济开发区是全国唯一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和地方行政区于一体的特殊开发区域。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及医药、智能装备为主的高端制造业,以商贸会展、航运物流、企业总部、新兴服务业、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快安、马江、长安、琅岐及南台岛区块,目标打造马江-快安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长安高端制造和商贸集聚区、南台岛商贸会展发展区、琅岐生态旅游发展区等产业功能区。本次成片开发区临近长安区块,是完善其功能重要的外部支撑片区。
两高片区是亭江近期建设发展的重点区域,规划为工业主导功能区,通过成片开发,完善片区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布置产业用地,推进现状快安区块企业生产功能向亭江转移,引入新材料企业,形成新材料生产主要的集聚区,一方面促进快安区块功能调整、环境提升,另一方面,有助于制造企业向长安集聚,在马尾形成有效产业分工与合作布局。
(二)推动长安区块内产业重整,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长安片区的功能定位为:闽江口产业集中区、福州市马尾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州市重要临港物流仓储集聚区;福州市对外产业加工、出口、贸易的主要窗口之一;闽江口文化生态旅游的重点推介区;福州市重要的宜居侨乡社区。
长安片区当前面临产业空间布局混杂,产业集群未成形,低效企业用地腾退困难,新企业入驻缺空间的问题,两高片区的开发可先期引驻新企业,同时逐步置换低效企业用地,推动长安片区产业格局整合提升完成。
两高片区紧邻亭江镇区,产业入驻可极大为镇区带来人气,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成熟的镇区配套也可保障产业员工生活需求。两高片区内目前已有居住配套,干道基本建成,万洋工业项目已启动建设,周边地段的集中开发有利于高端制造产业集群,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三)保障“ 十四五”期间土地资源要素供应的需求
在马尾区质量发展过程中,土地要素保障是不可或缺的核心,马尾区“十四五”规划发展思路提出亭江镇以产业园区建设为主,打造新型产城融合示范区。重点包含田螺湾冷链物流、东岐新型建材产业园、两高以北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因此,通过成片开发做好土地储备,稳步推进土地供应,才能为“十四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空间及经济上的支持。
(四)城镇化安居保障、提高城市安全性的要求
城镇化过程中涉及村庄拆迁安置问题,先行布局安置空间,可保障城镇化平稳推进。随城镇化建设,两高片区滞洪能力下降、排洪排涝要求提高,片区内规划2条排洪渠道,向下连通亭江镇中心排洪渠,构成完整的排洪体系,与周边区域同步开展城镇化建设,满足片区排洪排涝要求。
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
(一)主要用途及实现功能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37.3599公顷,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其中工矿用地面积52.9227公顷,实现工业生产功能;居住用地面积1.9497公顷,实现居住功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4.7498公顷,实现教育功能;仓储用地面积2.2203公顷,实现物流仓储功能;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3.4392公顷,实现交通运输功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8.1797公顷,实现绿化功能;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8985公顷,实现水工设施功能。
(二)公益性用地比例
公益性用地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合计80.2672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58.44%,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要求。
拟建设项目及实施计划
(一)拟建设项目情况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137.3599公顷,其中涉及已完成实施面积73.3376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64.0223公顷。
(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64.0223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1年内实施完毕,完成比例100%。
本方案建设项目实施安排主要是结合产业引入、配套设施、环境提升等三个层次进行推进。
附表
附表1 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统计表 |
||||||
单位:公顷 |
||||||
用地方式 |
权属单位 |
面积总计 |
农用地 |
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
合计 |
其中耕地 |
|||||
集体土地 |
鳌溪村 |
17.3588 |
5.2342 |
2.3157 |
12.1246 |
0 |
笏山村 |
11.8976 |
2.4918 |
1.8187 |
9.4058 |
0 |
|
象洋村 |
2.6999 |
1.3044 |
0.6634 |
1.3955 |
0 |
|
洪塘村 |
18.1186 |
11.2086 |
8.4459 |
6.8091 |
0.1009 |
|
亭头村 |
3.7152 |
2.8757 |
2.6372 |
0.8395 |
0 |
|
西边村 |
3.1496 |
1.4840 |
1.2528 |
1.6106 |
0.0550 |
|
东街村 |
7.0826 |
4.6390 |
3.8233 |
2.4436 |
0 |
|
集体土地小计 |
64.0223 |
29.2377 |
20.9570 |
34.6287 |
0.1559 |
|
国有土地小计 |
73.3376 |
0 |
0 |
73.3376 |
0 |
|
总计 |
137.3599 |
29.2377 |
20.9570 |
107.9663 |
0.1559 |
附表2 地块用途、面积及实现功能统计表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土地用途名称 |
拟用地面积 |
占比 |
实现功能 |
是否是公益性用地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
1 |
工矿用地 |
工业用地 |
52.9227 |
38.53 |
工业用地 |
2 |
|||||
2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9497 |
1.42 |
居住 |
2 |
|||||
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 |
教育用地 |
24.7498 |
18.02 |
教育 |
1 |
|||||
4 |
仓储用地 |
物流仓储用地 |
2.2203 |
1.62 |
物流用地 |
2 |
|||||
5 |
交通运输 用地 |
铁路用地 |
2.0398 |
1.49 |
温福铁路 |
1 |
|||||
公路用地 |
5.8547 |
4.26 |
道路、公路养护站 |
1 |
|||||||
城镇道路用地 |
25.5447 |
18.60 |
道路 |
1 |
|||||||
6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公园绿地 |
5.5498 |
4.04 |
公园和绿地 |
1 |
|||||
防护绿地 |
12.6299 |
9.19 |
防护绿地 |
1 |
|||||||
7 |
公用设施 用地 |
水工设施用地 |
3.8985 |
2.84 |
水工设施 |
1 |
|||||
合计 |
137.3599 |
100 |
58.44% |
||||||||
附表3 拟建设项目统计表 |
单位:公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
1 |
工业项目 |
工矿用地 |
工业用地 |
39.7944 |
|||||||
2 |
绿化项目1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防护绿地 |
9.4079 |
|||||||
3 |
绿化项目2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公园绿地 |
3.1780 |
|||||||
4 |
安置房项目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9497 |
|||||||
5 |
水工设施项目 |
公用设施用地 |
水工设施用地 |
2.1280 |
|||||||
6 |
道路项目 |
交通运输用地 |
城镇道路用地 |
6.1488 |
|||||||
7 |
公路项目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1.4155 |
|||||||
合计 |
64.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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