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接受海祥琅琴湾(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日期:2021-02-26 13:29
政策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2月25日,我局接受了海祥·琅琴湾(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27日。

  联系电话:0591-83983271

  传  真:0591-83983271

  通讯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

  邮  编:3500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海祥·琅琴湾(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海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福建绿景生态工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来源:马尾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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