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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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天圆食品有限公司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榕马开环评[2020]37号 |
2020年11月27日 |
2 |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年产1.1亿只PET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榕马开环评[2020]38号 |
2020年11月27日 |
3 |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中天众诚建材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复线连接线及琅岐海峡水厂连接线道路工程临时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榕马开环评[2020]39号 |
2020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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