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际工作需要,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续聘狄成、胡芝兰、卢辉、林文敏、林影、梁璋航、苏仁光、吴文舒等8位同志为仲裁员,以上人员聘期均为三年,自2020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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