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福建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社厅等13个部门印发的《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经过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2019年度全区共有26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被评为A级、2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被评为C级;2019年度全区共有26家用人单位被评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企业、2家用人单位被评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企业。
现根据人社部《评价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等13个部门《暂行规定》,将马尾区2019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等级评价信息公布见附件。
附件:1.福州市马尾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2.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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