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3-16 15:54
政策文件:

  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3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区委巡察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整改落实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全盘认领整改清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钟毅锋同志任组长,关宏伟、王菲、黄锦震、李镇豪、周文辉、陈志鹏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下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在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组织部余颖凌部长讲话精神,并逐条逐项学习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区城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按照“党组负总责、归口落实”的原则,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随后,各科室、各部门、马尾大队、环卫中心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事项,确保责任到人,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三)明确了目标责任。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研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帐》,将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问题项项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目前,4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强化成果运用。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整改成果,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成果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具体问题:

  (1)总揽全局的政治优势没有得到彰显。

  整改措施:

  针对“总揽全局的政治优势没有得到彰显”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的检视,专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和认领。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面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措施,同时,组织业务骨干“走出去”到上海、厦门等先进城市学习,进一步更新了观念,拓展了新视野,提升了城市管理的内涵。今年4-6月份,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市容专项整治,今年7-8月,结合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开展了为期2个月渣土集中整治,取缔了流动摊点793起,暂扣三轮车等物品356件,从大环境上净化了市容环境卫生。在占道经营回潮严重的路段,采取了特殊措施。

  ①关于沿山市场外占道经营问题。我局在辖区内摊点集中地、店外店高发地段,做到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并针对门前三包及垃圾分类,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今年8月底,会同罗星街道在沿山市场外围统一规划了早夜市区域,做到市容问题以疏代堵,妥善管理。

  ②关于君竹路、建星路占道经营问题。我局每天安排人员定点巡查,对违法摊贩进行取缔、扣押和查封,并采取岗位责任制,开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乱象为重点,尤其针对露天烧烤、出店经营进行集中整治,并对该路段上占道物品予以暂扣,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夜间市容乱象。

  ③关于阳光学院门口占道经营问题。一是在该处设置了城管执法岗亭,加强对周边市容环境的监控。二是将责任细化到个人,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每天空档时间18:00—22:00,安排6名执法队员分成3班在该处进行定点值守,依托岗亭对周边路段进行巡查,对占道经营、乱摆摊位等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整改成效:

  经过整治,目前沿山市场外、君竹路、建星路以及阳光学院门口的占道经营现象已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容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2)攻坚克难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加强巡查整治,加强宣传教育,以LED电子宣传取代传统红布条,进一步优化我区市容环境。针对灯杆道旗,采取号码报停的方式对其进行强制惩戒,通过罚款和拆除达到清理整治目的。江滨东大道、儒江路沿线等地在前期的确存在未经审批的布幅、灯杆等现象,但近期该情况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执法队员依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先对广告牌上的号码进行报停,后对广告牌违章业主进行了相关处罚,违章业主已将未经审批的广告牌全部自行拆除,对于没有联系电话的广告牌,执法队员已全部予以拆除。

  整改成效:

  ① 针对户外临时性广告,我们已形成一套有效的巡查机制。首先,包片执法队员定岗定员,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没按审批要求设置户外临时性广告的,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不定期开展整治行动,做到经常“回头看”,全面提升辖区道路立面整洁度。

  ② 今年9月,我局垃圾分类工作在福州市各区考评中位列第一;截止10月16日,全区共处置“两违”面积8.996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99.96%。2012-2016年全区历史遗留违建摸底总量175宗,违建面积62451.74平方米,目前已拆除171宗,处置历史遗留违建面积52811.4平方米,处置率97.71%,在全市排名第二,攻坚克难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3)对单位内设科室与下属单位的管理考核还不够细致有效。

  整改措施:

  一是理顺局机关与大队的关系。2019年3月,新三定方案下发后,我局党组多次开会研究局机关、大队的人事安排及相关工作。在充分保持队伍稳定和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局党组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①理顺局机关与大队的关系,明确局机关只对接大队,原则上不直接指挥各中队开展工作;②理顺了机动中队的定位问题,明确机动中队由马尾大队管理,日常工作任务由大队分派,局里负责业务指导;③原马尾大队、琅岐大队进行清盘移交、以新的架构运转。

  二是制定下发了局机关内设科室工作职责、马尾大队工作职责,实施定人定岗定责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理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内部分工,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星级中队活动。着力推进基层执法中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开展基层中队执法品牌创建,结合各中队实际,深入实施法治化、精细化管理,展示和传播城管执法文化内涵,在严格执法中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在依法治理中做好普法宣传和交流互动,推动城市管理法治、精治、共治水平持续提升。

  整改成效:

  自我局出台各项管理制度后,单位内设科室以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运转更加顺畅,呈现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4)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了局党组和局务会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的决策范围和内容,规范议事程序,将公务人员的考核列入党组议事范围,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并重新议定了资金审批权限:经局党组研究决定,3-10万元的资金审批权限由局务会研究审定;10万元-30万元的资金审批权限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30万元以上资金转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二是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工程招投标规定执行,把工程招投标列入党组的议事范围。

  整改成效:

  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错误形式得到及时纠正,目前,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分工明确,议事决策程序规范。

  (5)执法管理体制权责还不够明晰。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理顺局机关和大队的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大队作为独立法人在日常执法中的决策、指挥和管理作用。从2019年3月开始,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对下属的马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琅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整合,组建马尾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马尾大队)。目前新组建的马尾大队已正常高效运行,所有人员于2019年7月全部安排到位。马尾大队成立后,迅速理清权责,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职能,承担辖区范围内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及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明确管理层次,等级序列和指挥链条,局领导和机关非特殊原因不越级指挥。在实际一线执法工作时,形成局下达任务给大队、大队分解给各中队的链条式指挥,最终由局党组对大队工作进行考核管理。局机关、大队与中队之间权责分明、分工明确,之前由局务会形式直接领导指挥各辖区中队工作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三是制定了马尾大队队务会议事规则,明确大队队务会成员、落实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马尾大队定期召开队务会,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落实工作部署;以及研究各中队人、事、财等方面的问题,目前已召开了五次队务会。

  整改成效:

  执法管理体制权责得到进一步明确,目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

  具体问题:

  (1)决策的形式、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等规定。

  二是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广开言论,给与会人员留有发表意见的时间,充分征求意见。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实行专人记录。强调会议记录要如实反映班子讨论决策的全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议形成的最后结论都要有明确的记载。

  整改成效: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环卫处重大资金支出未经班子会议决策。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区环卫中心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重大项目安排上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二是制定环卫中心议事规则,严格会议制度,及时做好开会签到、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等事项,做到“三重一大”经班子会议、支委会过会决定,再上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三是对环卫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成效:

  新的环卫设施工程建设均已按招标程序办理,重大资金支出经环卫中心班子会议决策,出具会议纪要,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3.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不到位。

  具体问题:

  (1)“网格化管理”精细度不够,存在虚化泛化的现象。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落实“两违”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并落实到个人。充分运用无人机巡查和卫片核查等高科技技术,认真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做到“两违”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充分扼杀“两违”苗头。区治违办每年制定并下发绩效考评办法,每月定期通报表现良好及进度落后的镇街及部门,并给予评分。我局根据考评办法要求,认真将责任落实到位,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领导、队员的年度考核中。             

  二是通过细化市容网格管理,合理整合现有资源,优化网格队伍配置。一方面在执法一线配置一定数量的执法队员和市容协管员,执法力量向网格重点、难点区域集中;另一方面,配备足够的执法装备,保证有效开展执法管理工作。根据网格内管理对象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并量化具体标准,再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做到既标准统一又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方式管理,充分发挥网格的管理作用。同时根据网格管理区域和经营户经营的情况,把城市管理目标量化到每一个细节,制定市容网格化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管理各个方面与细节具体标准和要求,以彻底消除管理空挡和管理死角。

  三是制定季度、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建立完善的队员培训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市容法规培训,垃圾分类督导培训,支部书记及党员骨干培训9期,参训人员300余人次。

  整改成效:

  在干部职工的监督考核方面,马尾大队已制定并下发《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以及《马尾大队效能作风整治方案》,成立了马尾大队机关效能督察小组,对队员进行监督考核,对于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将此纳入绩效考评中去,目前已通报了4起违纪行为。

  (2)对城市管理理念宣传教育工作比较滞后。

  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和局务会定期召开宣传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制宣传工作,制定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理念。

  二是邀请专职律师参与执法,对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答,对执法程序规范提出建议,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治宣传。

  三是改进宣传方式,在传统的宣传材料、标语、广告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执法车车载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动态,树立正面的城管形象。2019年,我局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马尾城管,截止10月15日,总关注用户数568人,共发布图文消息 82条,总阅读数2万余次;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两违”整治以及市容宣传,今年以来,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市级媒体上刊登简讯65条,在区级媒体上刊登简讯87条;开展广播电视面对面解答,由局长通过电视台面对面回答市民的关切,通过新媒体的正面宣传,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管理理念宣传教育工作滞后的被动局面。

  4.主责主业成效不佳。

  具体问题:

  (1)市容管理较为薄弱。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城市管理目标考核监督体系。为加强市容市貌常态化管理,今年10月份,根据市城管委印发的2019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考评办法,研究制定我局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结”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逐步建立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目标考核体系。

  二是关于沿山市场外的市容管理问题。每天安排执法队员在早7:00-8:30、晚19:00-22:30对市场周边进行劝导整改,全年无休长效有序地进行着。在今年4-6月由局机关和大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结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23次,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容乱象为重点,尤其针对露天烧烤、出店经营进行集中整治,并对该路段上占道物品予以暂扣,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夜间市容乱象,查纠56起,让街道恢复秩序。积极推动罗星街道在星旺路规划早夜市、在沿山市场外围进行划线、定位,完善基本设施。

  三是关于飞毛腿路段的市容管理问题。为防止流动占道经营现象回潮反弹,实行定点、定岗、定责管理,安排8名执法队员每天在早中晚空档班进行三班值守,实行错时无缝管理工作模式,早班时段7:00-8:30;午班时段11:30-13:00;晚间时段17:00-22:00,打破了“城管下班、流动摊贩上班”的尴尬局面。除了常态管理,同时采取突击检查的措施:在每月不定期突击检查多次,对流动摊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流动摊主顶格罚款。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相结合,有效消除了少数摊贩侥幸心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各类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市容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2)违建乱象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

  认真按照市、区“两违”治理工作要求,围绕“消化存量,遏制新增”的目标积极开展清违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报告一起,拆除一起。根据2015年马尾区政府办转发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的通知》,负责城乡规划区内“两违”查处。根据《关于建立镇街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决定》(榕马政[2013]4号)附件2中《马尾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负责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查处以及城乡规划区集体土地上对原地上合法建筑物擅自进行改、扩建的违法建设查处。马尾区城管大队下属执法中队已针对辖区内现有违建问题做到一违一档,同时建立了长期有效的巡查机制,执法队员结合12345投诉对辖区内违建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每周至少两次对违建高发小区、村落进行摸底式巡查,对正在违建的房屋进行及时制止,对已经成型的违建登记在册,制定方案及时进行拆除或上报停水停电或冻结产权。

  ①针对任美奇违建案件,我局已于2018年12月28日将其违建拆除到位。

  ②针对水岸君山悦龙台9号楼01单元林宏违建案件,我局已于2019年2月21日将其违建拆除。

  ③针对水岸君山陶然居211#违建,我局将其上报冻结产权,上报市治违办列入诚信“黑名单”。

  ④针对琅岐镇拆违情况,琅岐镇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治违氛围。通过宣传栏、LED屏幕、宣传车、广播、上门入户等形式,宣传《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等法律法规,提升村民法律意识,确实减少违法违建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属地原则,积极配合琅岐镇政府的治违工作,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多线巡查,通力合作,发挥职能;三是加强网格化巡查制度,利用无人机弥补人工巡查的盲点,提高巡查效率;四是疏堵结合,推进合法审批,解决群众的实际住房困难问题。

  我局将继续对“两违”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确保新增“两违”零增长。一是将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等要求,进一步配合镇街健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运用“两违”手机监管平台、无人机巡查、卫片核查等先进手段加强网格化监管,辅助开展大型拆违行动。二是强化联动处置机制,针对上级部门各种督办件和群众举报件及时反馈到位,并做好跟踪复查,防止二次违建的发生;同时积极会同供水、供电、房管、公安等部门,对违建户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有效督促其自行整改到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方位的媒体宣传和进社区、小区宣传的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抵制违建的自觉性。

  整改成效:

  截止10月16日,全区共处置“两违”面积8.996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99.96%。2012-2016年全区历史遗留违建摸底总量175宗,违建面积62451.74平方米,目前已拆除171宗,处置违建面积52811.4平方米,处置率97.71%,在全市排名第二。

  (3)渣土监管力度不足。

  整改措施:

  ①针对执法存在盲区、执法队伍对情报信息收集滞后造成监管被动问题。我局将完善情报信息收集方式,改变当前单一监管模式,拓宽信息采集方式,完善投诉检举机制,开展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并探索线人模式;加强与属地镇街、村居的联系沟通,形成多点面联动方式,完善消息情报网络;借助当代科技网络技术,对国道、已发现易偷倒点位沿线附近安装监控探头,依托市城管委监控平台,建立我区渣土监管平台,对区内沿线渣土车辆进行管控,并建立24小时监控人员值班制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

  ②针对亭江镇盛美村山上违法倾倒渣土处置不当问题。该案件由于时间较长,重新取证存在一定困难。经与区森林公安分局联系,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以及咨询相关办案人员过程中,得知当事人转租的50亩土地,侵占林地约1亩多(767平方米)。当事人已经在森林公安分局接受处罚,积极配合整改。

  ③针对渣土消纳场审批及管理均不到位问题,我局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力量,成立机动中队,专门从事渣土管理工作;二是会同镇街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力量,加强监管;三是与市渣土处置中心紧密对接,上下配合,加强通报和反馈机制,防止再次出现超四至乱卸倒行为;四是严把承运公司准运关,严格先审批再进土,严格控制土方量;五是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座谈向全区渣土运输公司通报对涉事企业的初步处罚决定,为其敲响警钟,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整改成效:

  今年以来,共出动夜间守点3520余人次,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03辆次,已结案67宗,共处罚金433700元,未结案7起,移送交警协作处理29辆次,消纳重点项目任务量约70.65万方。

  (4)环卫管理方式陈旧。

  整改措施:

  今年以来,为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28次。严格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加大路面清扫保洁力度,并加强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加大路面冲洗和降尘力度,按福州市空气质量的要求,加强国控点周边两公里区域道路冲洗降尘次数,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一是加强对全区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的宣传力度,采用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上门宣传等形式针对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污水、乱扔乱堆垃圾等现象,加大针对性宣传,同时加强对乱扔乱倒乱排乱堆现象的监管和处罚。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对业主单位街镇和市场化保洁企业的监管。督促街镇和保洁企业彻底清理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做好普扫和巡回保洁工作。定期冲洗背街小巷,开展乱贴乱画、小广告、杂草、砂石、下水道沟口等的集中清理行动,并形成常态保洁机制,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加强保洁工人对背街小巷的清扫和冲洗,利用烧碱等化学无害物品,结合小压冲洗车,对油污、积沙、牛皮广告等顽疾进行整治清理。针对罗星西路、沿山东路、儒江东路等卫生较差路段,开展徒步检查和随机抽查,每周联合镇街环卫所和保洁企业开展至少一次徒步检查,每周四次随机抽查,检查抽查常态化,立整立改。

  三是加大督促力度,制定针对性的多重监管手段。丰富监管方式和监管力度,在原“日检查、周通报、月考评”和“中、晚班”检查的基础上,强化“市、区、街镇”三级考评制度丰富原有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的监管方式,开展每日、每周徒步检查,并将徒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做到“立整立改”。同时,根据我区实际不断完善和提升监管依据,将《马尾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马尾区公共厕所作业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马尾区公共厕所作业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马尾区农村垃圾治理检查考核规定与标准》等按照市环卫作业最新要求不断完善提升,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找出症结,强化监管。

  四是深化奖惩措施,按照标书要求,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区环卫中心采取“日检查、周通报、月考评”形式对街镇和保洁企业进行监督考核,环卫作业市场化经费拨付流程,由业主单位各街镇每月将考评结果上报我局环卫中心,再按照分数比例,每月底召开卫生考评会议,结合市环卫中心、区环卫中心的实地检查结果,计算四家保洁公司的月考核分数,再按照标书经费划拨的细则拨付经费。90分以上全额拨付当月作业经费;低于90分,高于85分,每低一分,扣当月经费1%;低于85分,高于80分,每低一分,扣当月经费2%;若连续两次低于85分,或年累计三次低于85分,责令退出市场;按照项目对应的分数,按比例扣除当月经费作为处罚,倒逼保洁公司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自去年9月第二轮市场化保洁中标后,马尾区在每月全市环卫绩效考核评比中排名靠前,有的月份排名第一,受到区领导表扬。在处罚机制中,截至目前,扣款琅岐镇保洁企业一次(扣月作业经费2%),扣款罗星街道保洁企业两次(分别扣月作业经费3%、1%)。

  整改成效:

  严格按照市、区、街镇三级监管和环卫保洁考评制度,结合标书的细则要求和经费罚款的制度,马尾区在全市每月环卫绩效考评分数中均为前列。根据《福州市环境卫生绩效评估通报》(第二十二期),我区环境卫生绩效分数排名第一。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具体问题:

  1.政治思想工作弱化。

  (1)认识不够,自我要求不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根本政治任务。

  二是制定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各支部工作意见,狠抓“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的落实,确保学习时间和内容的落实。

  三是严格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立专题、搞调研、碰思想。

  四是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参观革命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在学习活动中,坚持学原著,从学深悟透上突破。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着力在体系学习、知行合一、落实转化上下功夫,提升大家的政治涵养、党性修养、领导艺术、思维层次。经过坚持不懈的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班子到个人的思想觉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政治思想的引领作用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2)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实践指导与运用能力较为有限。

  整改措施: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在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上见实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构建长效机制上见实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三是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结合,结合马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城市管理方案并抓落实。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借鉴好经验好办法,拓宽视野,理清思路,确保城市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是落实党课教育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区委党员教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党课教育计划,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政治理论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讲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讲座,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完成工作的能力。

  五是积极开展党日活动。2019年10月9日上午,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部署,增强学习教育活力,重温党的光辉历史,追寻革命先辈的红色足迹。我局党员干部赴马尾镇魁岐革命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们怀着崇敬的心情瞻仰了革命者的英雄事迹,用心感受着党的初心与使命,并重温了入党誓词。

  2.意识形态工作不实。

  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传达学习相关精神。深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坚定“四个自信”。突出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真正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制定《马尾区城市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局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制度。由局党委办组织专题检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规定局党组成员必须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建立意识形态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考核,作为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具体问题:

  1.执行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规定动作”没有履行。

  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必须按照规定方式、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目前,我局已组织局党委办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二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预防提醒谈话,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原汁原味做好会议记录,坚决防止干部人事议题党组会议记录只有议定结果没有讨论和表决过程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按照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报巡察办,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的程序进行,并向组织部报批。今年3月,新的三定方案下发后,局党组对中层17名干部进行了考核任用,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干部职务调整工作较为随意。

  整改措施:

  一是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必须按照规定方式、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目前,我局已组织局党委办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二是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原汁原味做好会议记录,坚决防止干部人事议题党组会议记录只有议定结果没有讨论和表决过程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按照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报巡察办,任前谈话,下发任职通知的程序进行,并向组织部报批。今年3月,新的三定方案下发后,局党组对中层17名干部进行了考核任用,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归档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及时归档并做好保存工作。

  五是2019年3月,新的三定方案下发后,局党组对中层17名干部进行了考核任用,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进行,局党组下发正式文件,明确中层干部的职务任免。

  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监督指导各支部软件建设。大力抓好日常教育,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持续、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活动日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各项党员学习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整合学习资源、彰显学习效果。

  三是安排专人专岗,规范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原始记录全,分类归档细,查阅调阅便利,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成效:

  成立局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领导,强化了对各支部党日活动的指导。各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三会一课”等党的活动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做到活动记录完整。               

  3.自身队伍建设不严。

  具体问题:

  (1)内部教育培训仍有欠缺。

  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的队员培训制度和培训课程,梳理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成册,制定《马尾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形成季度、年度培训规划。 

  二是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制定市容、“两违”等方面的《马尾区城市管理局拆违市容指导手册》,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执法过程全纪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三是建立了常态化的培训制度。2019年10月16日下午,钟毅锋局长组织召开市政园林执法专题培训会,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市政、园林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专题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市政、园林等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各项培训3次。

  (2)化解矛盾冲突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自身执法素质建设,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二是加强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概念,促使摊贩对门前三包、占道经营是违法行为有更清晰的认识。

  三是与属地镇街共同规范摊贩的经营环境和经营地点,划定必要的区域,减少矛盾。

  四是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遇到不配合的市民,也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冷静妥善地处理问题,尽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避免不必要的肢体冲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财经经济执行不严。

  具体问题:

  (1)经费报销列支不规范。

  整改措施:

  ①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开展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②严格履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为我局每一位干部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引导伤者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对符合保险合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及时行使权利,申请给付保险金。

  (2)违规购买政府采购目录外电子产品。

  整改措施:

  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相关采购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要求进行采购,事前提交局务会或者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统一规范采购行为。

  (3)多账户资金混合使用。

  整改措施: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方案专款专用。新的环卫设施建设的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列支。

  ①结合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管理中人员经费的列支要求,加强城管局本级及下属马尾大队账户人员经费的列支管理及会计核算;继续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其中,城管局本级账套负责对编制登记在城管局本级的行政编制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奖金(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他奖金)、津贴补贴(包括通讯补贴、加班误餐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伙食补助)进行会计核算。

  马尾大队账套负责对编制登记在马尾大队及琅岐大队的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奖金(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他奖金)、津贴补贴(包括通讯补贴、加班误餐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伙食补助)、加班补助进行会计核算。

  ②根据财政专项绩效评价要求,加强对涉及劳务派遣人员因非工作时段参与辅助执法而发生的劳务报酬的城管执法办案津补贴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管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监督。 

  ③继续加强本级及各下属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方案执行专款专用,不随意调剂项目资金或改变项目经费使用用途;确需调剂项目资金的,应履行相关资金调剂审批程序,并同步上报有关财政业务部门以备查。                     

  (4)无依据给其它单位赞助费。

  整改措施:已自行纠正,自2016年始停止了对开发区幼儿园的赞助。

  (5)行政经费账户不当列支。

  整改措施:

  ①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城管局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杜绝使用工会经费列支各非工会活动费用。严禁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②加强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统筹使用按规定提取并留成工会的预算经费,积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③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薄,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认真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6)向部分人员发放加班费、津补贴依据不足。

  整改措施:

  ①于2017年6月、12月分别停止向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误餐补贴和通讯补贴300元/人/月。

  ②将继续严格执行机关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离退休人员补贴,按照统一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事业编制人员在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总量额度内发放绩效工资。

  ③继续严格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管理,杜绝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及扩大实施范围。严禁以现金或其他非银行卡方式发放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等。

  严格贯彻落实《关于给城管执法队员发放加班补贴的请示》(榕开市容综[2014]158号),严禁非因执法事由发放加班费;严格执行执法加班人员签到管理、实名制发放,杜绝巧设事由滥发加班补助;加强加班补贴的财务管理,认真履行审批程序,重视财务报销附件齐全。严禁以现金或其他非银行卡方式发放加班补助。

  区环卫中心已于2015年9月琅岐闽江大桥全面通车后,停止向琅岐环卫所发放海岛补贴。今后,区环卫中心将严格遵守津补贴规定,在未有明确依据的情况下不再发放任何补贴。

  整改成效:环卫中心将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保证经费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7)无依据发放奖励金。

  整改措施:

  2014年上半年,我局为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定了《马尾区市容局优秀协管员绩效考评办法》和《驾驶人员考核标准暨优秀驾驶员评选办法》,并认真实施。该制度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后期发现该制度与现行的劳务派遣人员奖金发放制度有所冲突,遂当即停止,不再发放上述奖励金。

  ①收回2名协管员2014年7月发放的优秀驾驶员奖励金各300元,合计600元。其余三名协管员已于2017年8月前离职,追缴困难。以上退款已上缴国库。

  ②收回6名协管员2014年7月发放的协管员季度优秀奖励各300元,合计1800元。其余两名协管员已于2019年4月前离职,追缴困难。以上退款已上缴国库。

  (8)超范围慰问。

  整改措施:收回2015年8月超范围发放的慰问金500元以及2016年4月超范围发放的慰问金500元。退款已上缴国库。

  (9)多报销差旅补贴。

  整改措施: 

  ①我局将加强公务出行的事前审批,执行费用预算管理;事后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差旅费、住宿费用、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补贴等审核和报销。

  ②收回2016年12月多报销的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补贴540元以及2015年8月多报销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补贴540元。退款已上缴国库。

  (10)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

  整改措施:

  ①继续严格规范经费的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制,严禁以现金或其他非银行卡方式发放慰问金、加班补助和其他工资福利待遇等。

  ②加强公务接待事前审批,重视要件审核,执行费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定的地点开展公务接待、限定的标准进行费用审核和报销。

  ③继续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坚持厉行节约、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和规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重点加强培训活动所涉及的讲课费审核,要求据实提供授课人员的相关任职、职称资格信息以及授课学时等信息。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严格按照职称分类定档标准,核算讲课费,不得擅自超标。

  ④规范物资采购的过程管理,认真履行事前审批程序;坚持厉行节约、加强会计核算,重视财务报销附件齐全,确保物资发放到人。严禁巧设名目,滥买滥发,节约财政预算资金,提高采购经费的使用效益。

  ⑤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省政府《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依据有关工伤、伤残认定情况,实施合理的分类定级慰问制度,规范慰问金发放管理。

  2.车辆开支管理混乱。

  具体问题:

  (1)停车费报销不实。

  整改措施:

  ①自2016年实行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已基本停止报销停车费。

  ②若存在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公务车辆的停车费,需严格履行事前车辆使用审批,重视财务报销凭证齐全,要求备附加盖提供停车服务的单位的公章的停车收费票据。严禁报销不规范的公务车辆的停车费用。

  (2)部分车辆未定点维修。

  整改措施:

  ①继续严格按照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做好年度马尾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工作的通知》,对需要维修保养的公务车辆按照规定审核后开具维修审批单,并监督驾驶员到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和保养。

  ②继续严格贯彻公务车辆费用的会计核算,认真执行公务车辆费用的定额控制。重视履行车辆报修的事前审批及备查,强调财务报销凭证的齐全性,要求提供包括送修单、审批单等的凭证附件。

  (3)局车用油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措施:

  ①加强公务车辆燃料费的会计核算。继续认真执行公务车辆费用的定额控制。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结算燃料费的相关规定,严禁以现金及其他方式报销。重视财务报销凭证的齐全性,要求提供包括油卡的充值清单、费用账单等的凭证附件。

  ②加强公务车辆燃料费采购及领用管理。坚持车辆管理定位到部门、定位到人。重视加强公务车辆的安全使用和日常养护,维持车辆的正常损耗率。杜绝违规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3.部分职工作风慵懒散漫致使单位利益受损。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管理手段,多管齐下,形成有效的考核督查机制,发挥基层老员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担当,增强工作效率,杜绝部分职工的出工不出力现象。

  二是提前做好各项工程建设的审批手续,完善上报程序和纪律,及时做好沟通,咨询相关专业部门。

  整改成效:

  积极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新的环卫设施建设均按照施工手续进行。

  4.执法案件办理不够严谨。

  具体问题:

  (1)在当事人拒签的情况下,未按要求送达《询问(调查)通知书》。

  整改措施:

  我局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严肃办案作风,规范执法程序,在当事人拒绝签署《询问(调查)通知书》时,做好执法取证,注明原因。

  (2)在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不在场或拒签时,未邀请其他见证人在场见证。

  整改措施:

  我局将要求执法人员举一反三,严肃办案作风,规范执法程序,在当事人拒绝签字时,做好执法取证,注明原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针对编号为8164及9725的案件,已邀请当事人或见证人补签。

  (3)随意涂改《行政罚款收据》。

  整改措施:

  经核实,该《行政罚款收据》是当事人在银行缴纳罚款后的回单,由银行工作人员从区财政局领取,系银行工作人员涂改。

  (4)存在行政相对人认定错误情况。

  整改措施:

  今后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确保不出纰漏。

  (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及案件处理审批表》未经分管局领导审批。

  整改措施:

  我局将由综合执法科统一进行案件核查,对有瑕疵的案卷进行整改,补签名,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明确执法程序,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仅有一名执法人员签名。

  整改措施:

  我局将由综合执法科统一进行案件核查,对有瑕疵的案卷进行整改,补签名,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明确执法程序,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针对执法案件办理不够严谨的(1)-(6)问题:

  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紧紧围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执法依据,组织规范办案培训会,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努力提升队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提高执法队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以学习促工作提升、以学习促能力提升的效果。并以此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加强办案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秉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主体责任失之于疲。

  具体问题:

  (1)对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考核反馈的薄弱环节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业务工作的联系,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业务发展统一起来;

  二是做到预防与惩处机制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打造部门文化的重要抓手;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执法行为规范,提高执法效能。

  四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现逐步建立廉政体系,要求每个执法队员严以修身、提高党性,筑牢廉政思想堤坝,树立合规工作意识。

  (2)平时对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督促考核和处置惩戒都不到位,监控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好全员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是制定八小时外管理方法,完善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办法,严格车辆管理。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在节假日前开展廉政谈话,敲响纪律警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模范遵规守纪;局党组和局党委定期与各下属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约谈,形成廉政谈话记录,通过各种措施预防、杜绝党风违纪现象的发生。

  2.监督责任失之于宽。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分析和预防,对定点岗位加强管控和轮岗;要求每个执法队员严以修身、提高党性,筑牢廉政思想堤坝,树立合规工作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机制,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紧扣党中央关于廉政教育的相关精神,开展廉政理论和廉政规定学习、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提高风险的能力;

  三是定期召开廉政教育专题会议,不定期开展廉政纪律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自我监督和制度监督上,管控好廉政风险,实实在在达到预防的实效性。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

  具体问题:

  (1)个别工程建设存在项目拆零规避招投标嫌疑。

  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已对现任环卫中心主任陈少武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其表示今后将引以为鉴,以身作则,加强中心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程序和局党组、局务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二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福州市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榕建招(2019)9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规定确定承包单位。严格审查落实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资质,杜绝无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承包工程款项。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重大项目安排上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同时严格会议制度,及时做好开会签到、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等事项。

  三是加强对投标公司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的审核。

  整改成效:

  新的环卫工项目建设均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落实会议制度,做好会议记录事项。

  (2)个别工程涉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文件的学习,及时、及早提出有违背相关文件精神的事项,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反应相关情况。

  二是严格按照福州市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榕建招(2019)9号的文件精神,将严格按照“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规定确定承包单位。严格审查落实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资质,杜绝无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承包工程款项。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避免廉政风险。

  整改成效:新的环卫设施建设均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完成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只是阶段性的,整改的最终目的、最大效用是通过整改进而规范单位管理,实现标本兼治。下步工作中,我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向好快速推进。

  (一)以整改促进完善各项工作。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完成,但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完善仍需继续推进,不能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我局将保持态势不弱、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在落实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按照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深入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狠抓制度建设,用健全完善的制度规范,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四个意识”,认真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组在工作上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研究。

  (三)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相关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法宝;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重视新党员的发展;加强局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和人事档案。

  (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组的主体责任,深化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持续深入反“四风”问题;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杜绝出现违规报账情况。

  (五)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反腐败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严格执纪问责;建立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机制,在关键时间节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谈话,遏制发展势头,强化预防;加强内部管理、考核,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干部职工努力拼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82505;通信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1号,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1920332988@qq.com。

来源:马尾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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