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尾区住建局党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3-11 16:24
政策文件: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5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委(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集中整改之初,区住建局党委(组)以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巡察整改工作会和党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的形式,强调巡察是对区住建局党委(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具有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区住建局党委(组)珍视这些巡察成果,把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住建局全面建设的重要契机,以此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区住建局党委(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住建局党委(组)书记翁杰为组长,区住建局党委(组)副书记王进德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总工等任组员,下设办公室依托党委办开展日常整改工作,同时成立督导小组,负责督促各项整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责任传导,强化措施。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即召开党委(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 组织学习了《福建省委部署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福建: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管党治党再上新水平》以及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等精神,从思想上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从行动上落实到位。研究制订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分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要求做到问题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

  (三)加强督办,提高实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实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两个月来,翁杰书记以身作则,亲自部署研究和督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清单要求,逐条对照检查,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提醒谈话,共计18 次。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执行。两个月来,区住建局党委(组)在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涉及党建工作、机关内部管理、财经制度、行业管理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制度12项,力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

  1.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到位。

  (1)党组统领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组)议事制度,明确议事的要求;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定集体上会研究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凡是涉及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的内容一律上会集体研究,列入议事制度;四是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2)民主决策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委(组)会议民主讨论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加强相关人员岗前培训,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三是重新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年度材料归档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文书、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保管。

  2.     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

  (1)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面成效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针对以上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工作,除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外,也要求村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补缺补漏,并形成台账;三是实行长效管理,加强督导以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2)对行业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①城镇供水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水厂运行监管工作,定期对供水企业的运行管理、服务与投诉等制度开展督察工作,确保规范运行;二是每月查阅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报告,抽查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指定专员监督取水样送检工作,定期抽查水质信息公布情况,并不定期开展检测能力考核工作,确保水质达标;三是每月检查供水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检工作情况,不定期的抽查供水企业防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并定期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四是每季度查阅供水企业应急预案与演练记录,不定期开展现场查看应急队伍、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保障能力。

  ②白眉水务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我局指导白眉水司建立《水质分级检测制度和水质管理制度》,确定水质分级检测方式,明确了原水、生产工艺过程、管网的水质控制目标值,异常情况处置预案等,规范了企业全过程水质检测管理制度;二是白眉公司不断加大技改力度,2019年,投入费用32万元完成了亭江水厂二期1、2、4、8号滤池改造,提升滤池的过滤能力,保障供水水质;投入费用约85万元完成亭江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技术更新包含在线分析仪表、中控室改造、加药自动投加系统等,完善制水生产全过程工艺实时监测,减少手动操作的不稳定的风险;三是白眉公司亭江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根据上级部署已完成亭江地区二供水箱清洗一次,拟12月开展第二次清洗服务,为二供用水安全提供了保障。为做好管网水监控,拟投入12万元建设管网水在线监测点,目前正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预计12月投入使用;四是水质绩效考核已经列入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的周检和月检项目中,水质绩效考核包含有部门指标以及班组指标。制水部每日根据生产自控系统数据对班组生产情况进行考核。

  ③燃气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严把燃气生产、经营安全关,认真开展马尾区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无事故;二是对燃气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开展督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凡不符合《条例》《规范》要求的设备设施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现象,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逐个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完毕,做到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三是对于上级通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燃气企业做出整改,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隐患问题;四是每季度组织相关燃气企业参加区政府举办的“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3)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深刻总结,尽量对美丽乡村建设督促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盲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日常检查要求更全面,要求镇、村实行长效管理,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认真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4)对区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①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方面。马尾区黑臭水体治理参考福州市黑臭水体治理建设模式,君竹河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项目采用PPP建设模式,2017年底已实现消除水体黑臭的目标,2018年完成雨洪调蓄、串珠公园建设,并转入长效运营阶段。

  ②棚改方面。关于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落实2018年开工580万套任务情况。我区2018年工作任务为福马路以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补偿900户。目前该项目已货币补偿900户,已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集体土地补偿方案告知书启动征收,签约期2018年5月29日-7月12日,已完成当年棚改任务。

  ③服务群众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整治,凤祥小区列入2018年老旧小区整改计划,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二是建立长效服务管理机制;三是今后将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四是力争出台长效管理制度。

  ④重点项目推进方面。

  整改情况:前期工作做细。在规划设计阶段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划方案,多深入实地现场,了解掌握现场情况;中期跟踪做实。实施阶段,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强化多方沟通协商,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解决;后期督查跟上。对工作不力、效率低下的单位及个人,采取有效手段,挂图作战,清点人员,保证充足的财力、物力,推进项目有序开展。

  (5)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积极。

  整改情况:一是在危房改造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重视度;二是及时部署、责任传导,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三是我局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举一反三,不仅要求杜绝资金发放不及时的情况,还要结合惠民资金网的信息公开,将危房改造资金“晒”在阳光下,主动将惠民资金的知情权、监督权交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6)住房保障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①棚改项目从筹划到实施涉及到发改、自然资源(规划、土地)、财政、镇街、补偿安置政策等多方面综合因素,需统筹考虑,甚至有可能因为随着市场环境变化、配套资金、政策等变化,影响项目实施,例如2015年青洲片、2019年龙门、快安、罗建、上岐等。每年涉及棚改项目的计划报送,我局都专报区政府专题研究后谨慎报送,对列入计划的项目,我局将报请区政府及项目指挥部提前谋划,确保每年9月底前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并开展督促工作。

  ②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按审计要求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保障资格,整改措施获得市级审计结果报告确认,整改完毕。(附审计结果报告);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规定》开展核查;已与定向保障单位签订合同,获得市级审计部门确认,已整改完毕。产权证办理问题责任单位为区建发公司、区环卫处,我局已发函催促,并报请区政府督促办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薄弱

  1、汇报材料和学习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签到;三是健全领导干部报告审核制度,由党委书记负责审核后上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今年共开展了25次的中心组学习和讨论,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报材料实行了党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双签审核。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列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范畴,2019年开展专题学习2次;三是严格执行党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对班子成员述廉述责审核;四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力度,拓展新方式,开展正能量宣传活动。五是根据工作安排,“住建局文明1号”微博已经注销,目前利用政府网站完善信息公开,及时上报住建局工作动态。

  3、思想建设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基层支部调研机制,2019年度开展3次;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加强基层支部的党建工作检查,开展了3次;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潮江楼廉政教育基地、赴省博物院参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和革命烈士遗书展、参观学习在区档案馆举行开发区建设40年成就展、组织观看《秉初心得始终》《兴衰之鉴》廉政专题片和《我和我的祖国》影片、《2019年福州听我说》等,累计参加人数达170多人次;四是以考促学、以训促学。组织开展“知党史、忆党恩、强党性”主题教育知识测试,141名党员参加测试;举办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住建局党委道德讲坛等,参训人数达90人;五是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员日”和党员志愿者活动,如:垃圾分类和扫黑除恶创平安马尾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与共建新港社区开展“公益集市”党员志愿者活动、行走捐、重阳节敬老孝老党员志愿活动、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志愿活动、与原州区结对助学等系列党员志愿者活动,开展活动49场,参加人数达495人次,捐款共计1436元。

  (三)党的组织建设虚化

  1、对党组织关系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二是全面实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网上审批,实行E家管理全闭合。

  2、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三定”方案的职数任用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按区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制定《住建局党组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2019年完成1人的股级提拔任用。

  3、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支部组织建设;二是引导基层支部开展换届,截至2019年12月已经完成11个支部换届工作。(宏信公司支部、天福公司支部、兴锋盈支部于2020年2月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三是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派出党建指导员参与支部换届会议。

  4、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发展党员程序相关要求严格规范;二是开展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落实跟踪督促工作;四是相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使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五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条例执行,严把发展党员流程。

  5、党费收缴管理不合要求。

  (1)党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住建局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二是对未缴交的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并补缴相关党费,机关支部补缴1080元;三是对于未能补缴的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予以处理。

  (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范党费标准测算和收缴工作,制定收缴台账。

  (3)党费计算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相关支部书记;二是开展党员教育,提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三是对非公支部采取党费基数自觉申报办法,严格落实党费基数测算标准,执行支部书记审核制度。

  6.对所属各支部管理不到位。

  (1)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截止2019年12月开办专题培训班1期,累计培训15人;二是约谈支部书记,开展提醒和教育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建专项督查;四是下派党建指导员;五是撤销汇海总支和下属支部,归至新成立的汇海支部,加强管理。

  (2)个别支部失联或成立后无法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撤消时代装修支部;二是榕湘支部剩余四名党员转入汇海支部归口管理;三是撤消开辉协顺卉升联合支部,将党员归口管理。

  (3)个别支部党建工作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党务工作者培训;二是开展2019年度“三会一课”等相关党建材料检查,2019年已开展2次检查。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实

  1.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公务接待费用及开支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三是2013年9月份以后相关费用24615元已退回。

  (2)报销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当时结算材料未提供给财务做作为凭证,存于办公室档案内,现已复印相关材料提供给财务整改;二是开展与住建局财务负责人提醒谈话,进一步完善财务凭证。2019年11月起已落实相关凭证附件。

  (3)工会费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工会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障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严肃财务纪律,规范财务手续,每笔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字方能报销,并且每笔支出必须具备发票或领取人花名册附后,完善报销手续;三是针对2017年、2018年工会购买慰问品无人签字和数量不符的问题,重新核对,因工作疏忽漏签,导致以数量不对;四是2015年局工会使用经费2760元购买电动车1辆,超出工会费使用范围的问题,该车作为固定资产移交住建局,住建局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统一管理、使用。

  (4)验资报告与财务报表不符。

  整改情况: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由会计进行调账和修改报表,并对财务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加强相关的管理和把关。

  (5)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项目按相关规范管理,住建局将不担任代业主;二是项目开支统一归集到代建方管理,由代建方统一建账并保管相关凭证。

  2.公车管理不严格。

  (1)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

  整改情况: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局机关车辆运行费。

  整改情况:一是安全站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向局下属企业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借用车辆(车牌号分别为闽A20177、闽A15266、闽AM5702),以上3部车辆先后使用,承担日常的建筑文明和安全监察工作,所产生的油费、修理费等相关费用均在安全站报销;二是建章立制,今后严格规范车辆使用,严格规范报销程序和手续,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绝不再犯类似问题。目前上述三部车辆均已报废。

  (3)车辆运行费用开支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区工程造价站2013年成立,为独立法人单位,当时定额站并没有独立账号,预算经费下达到本局账户统筹安排支出;二是今后严格按财务管理做好预算开支;三是严格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实行网上派车制度,严格用于规定用途,车辆按规定实行统一保险,定点油卡加油,定点维修,严控车辆经费支出;四是责成区建筑质量监督站重新核对违规报销的停车费用,并退回。共计退款5091元。

  (4)车辆罚款费用在单位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已将违规报销的交通违章罚款费退还本单位基本账户,共计7550元;并取消相关人员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二是制定公车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公车管理。

  (5)公车未按规定入库。

  整改情况: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制度,加强对公车进出库管理。退回停车费1340元。

  3.违规发放津补贴

  (1)加班补贴发放不合理。

  整改情况: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一是制定相关加班工作和津贴发放制度;二是退回多发放的10天加班工资44110元。

  住建局:对于住建局编外人员不符合发放加班费的规定问题,将严格按照榕开人社(2017)142号《关于转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津补贴政策问答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标准如实做好加班补贴的发放。

  (2)违规发放交通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4月起已经停发并追缴相关费用6700元;二是落实公出登记报备,按区内相关规定报销。

  (3)违规发放工地补贴。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款共计7900元。

  (4)违规使用党建工作经费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款共计7900 元。

  此外,整改中发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存在违规发放2014年元旦活动费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追缴款项 1700元。

  4.个别干部涉嫌违规双边取酬。

  (1)马尾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兼任公司经理的区住建

  局在编干部发放加班补贴、工地补贴及通讯费。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回全部费用,合计83328.6元。

  (2)马尾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在编干部发放挂靠“职称工资”。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退回全部费用(巡察期间已立整立改)。

  5.下属单位内部管理不够严格。

  (1)个别单位内控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

  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政企分开已报请区政府研究,待区政府研定后落实。

  建设房地产公司:已制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章程实施。               

  区城建征收工程中心:已成立工会;制定职工大会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章程实施。

  (2)个别单位工资奖金核定工作不合规。

  整改情况:区建设文明安全站于2018年6月后已无聘请,今后将加强人员管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不严

  1.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不足。

  (1)学习教育抓得不够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日常廉政教育。利用QQ群、微信群转发违纪通报20条;组织党员参观潮江楼廉政基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秉初心得始终》《兴衰之鉴》等廉政专题片;组织业务科室干部职工赴长乐营滨路进行工程现场警教育,参加人数达53人;二是抓实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推进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2)制度建设抓得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重新梳理各项制度,修订了《住建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住建局党委例会制度》《住建局党组议事制度》等,共计7条;二是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

  (3)部署、检查、落实抓得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将组织党要管党的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活动;二是结合年底的考核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畴;三是落实基层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工作。

  2.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

  (1)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干部违规违纪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落实廉政提醒的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开展一年不少于两次;三是开展纪律教育,在两个月整改期间共开展了警示教育3场。

  (2)对干部监督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组压紧压实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定位,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以监督责任履行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及时通报情况, 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的问题及时向局党委(组)通报;三是经常交换意见, 纪检监察组就干部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经常与局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交流;四是强化风险防控,日常工作中注重排查风险隐患, 纪检监察组及时向局党委(组)提出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的建议;五是加强纪律教育,经常开展遵守纪律的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逢年过节)发送廉政提醒信息;六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七是坚持严管厚爱,在从严从实监督的同时,把握好“三个区分开来”,真心关爱干部、真心支持干部开展工作。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拆分标的金额,规避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安全站: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地批评和教育,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今后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严格规范报销程序和手续,绝不再犯类似问题。

  区琅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装修费用规避评审程序问题,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拟问题发生。

  (七)关于巡视审计问题整改方面

  (1)对上级审计部门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在2018年3月对我区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报告中指出“我区公租房项目分配率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部分公租房空置超过一年、政府投资建设安居工程已竣工但长期未办理产权登记”等问题,整改时限到期后区住建局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问题,已与定向保障单位签订合同并获得市级审计结果报告确认,整改完毕。产权证办理问题责任单位为区建发公司、区环卫处,我局已发函催促,并报请区政府督促办理,将加强跟踪。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下属企业管理,拟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实现“政企分开”,已经报请区政府,待批复后马上落实,力争在2020年内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3198903;通信地址:马尾区君竹路172号三鑫财富中心2号楼1109室,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772090132@qq.com。

  附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巡察整改期间,未完成支部换届工作的支部:天福公司支部、宏信公司支部、兴锋盈公司支部,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并上报党委审批。2020年3月6日党委通过审批。

  

                                                           中共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党组)

                                                                     2020年3月11日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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