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3-11 15:46
政策文件: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思想发动,统一认识。在集中整改之初,中心采取召开全体中层干部巡察整改工作会和党支部支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的形式,强调巡察是对全中心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具有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中心必须珍视这些巡察成果,把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中心全面建设的重要契机。以此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寻求指导。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陈惠珍为组长,支部副书记庄裕新,支部委员陈卫东、柯志中、陈清丽、周铮、江毓荣以及办公室负责人吴福生为组员,共同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指导我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

  (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即召开中心党支部支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商讨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分解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要求中心各责任部门做到问题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不留死角。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两个月来,陈惠珍书记以身作则,亲自部署研究和督办,中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改清单要求,逐条对照检查,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执行。两个月来,中心在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共建立和完善制度10项。力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未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鲜明导向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市政总支及下属三个支部已撤销,现新成立了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就巡察指出的问题,中心党支部今后会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加强: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律法规。二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严格落实书记抓党建述职汇报制度。

  2019年以来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已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新时代面对面》部分章节、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并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三次进行党建工作部署。

  (2)对下属支部软弱涣散的现象缺乏必要的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2019年4月中旬已申请撤销中共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及下属三个支部。就巡察指出的问题,中心党支部今后会加强支部管理,按规范开展好“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支部工作。

  2019年以来已召开支委会17次,民主生活会一次,党员大会10 次,党课三次,党员日活动10 场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9场、参加人员达196人次、服务时长共计967小时、捐款1350元。

  2.关于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下属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工期滞后。当年三个污水厂已立整立改,通过提高建设与管理效率已及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并按序时完成了提标改造任务。

  2016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被挂黄牌。当年在福州铁路局和区城管局共同帮助下深夜突击已完成了摘牌整改任务。

  对此,中心今后会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加强: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有关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在中层会上传达部署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含内部督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科室及直接责任人,督导小组要主动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相关责任科室限期整改。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对于整改有实际困难的要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寻求帮助推动解决。杜绝出现被通报的被动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016年创建工作摘牌后至今,中心各项创建工作均表现良好未有再被通报情况,2017年二月中心道路科获得福州市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先锋岗荣誉称号;2018年中心还获得2015-2017年度福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9年中心在小街巷和缆化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小街巷建设比要求的完成时限提前约3个月完成任务,缆化下地工作在全市的评比中也处于前列水平。

  (4)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2018年3月底中心已完成了三座污水处理厂对海峡环保公司的特许经营权转让。就巡察指出的问题,转让后:1、中心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中心加强对海峡环保公司运营的三个污水厂的监管,对三座污水处理厂在水质达标、安全生产、设备管养、厂容厂貌等形成常态化的检查。

  2018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中,快安、青洲污水处理厂均取得良好成绩,长安污水处理厂也通过了复检。

  2019年巡察后,已对海环公司开展检查两次,就检查中发现的设备保养不到位、厂区存在卫生死角、污泥脱水运行记录不规范、泵站运行人员不在岗的问题,已要求海峡环保公司立即进行整改。

  同时,中心也积极帮助海环公司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如污水厂经常受到超标污水冲击。当接到企业进水异常报告后,立即联合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周边企业排水口及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检查,责令相关企业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方能排入市政管网。

  (5)对下属“空壳企业”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加快长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福州开发区长安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现长安厂建设已完成,为尽快结束该公司空转状态,中心拟申报注销该公司。因注销该公司前提需完成长安污水厂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由于当时长安污水厂工程贷款较多,为提高贷款利用率,区财政统筹将贷款资金用于亭江大道延伸段等其他三个工程。故长安污水厂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受制于亭江大道延伸段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工作,而亭江大道延伸段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工作又受制于亭江大道延伸段项目中的电力迁改的结算审核工作未完成。为此中心将分三步加快落实:一是加快亭江大道延伸段的财务竣工决算工作,特别是亭江大道延伸段项目中的电力迁改的结算审核工作。二是加快落实长安污水厂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三是完成以上财务竣工决算后立即向区政府申请注销长安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目前亭江大道延伸段项目电力迁改竣工结算已派专人送审并跟踪审结进展。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6)处务会会议记录简单,未见民主讨论过程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传达强调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处务会研究后再召开支委会研究。二是规范处务会会议记录并向各部门下发《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补充通知》。2019年9月3日起要求会议记录人按中心文件通知精神加强会议记录工作及会议记录存档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薄弱

  1.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肃的问题

  (7)对党员疏于管理教育,学习教育次数少,学习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的理论、党内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党员积分考核等制度。

  相关制度已在党员活动室上墙。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10 场,党课3场,党日活动10 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9场、参加人员达196人次、服务时长共计967小时、捐款1350元。

  (8)“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二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

  目前已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开展主题教育:2019年8月13日上午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研讨会;9月12日组织参观《马尾的事-福州开发区建设成就展》;9月18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9月25 开展“知党史、忆党恩、强党性”知识测试;9月27日组织观看电影《槐秋》;10月10日开展重阳节孝老敬老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9)党风廉政教育次数偏少、内容空洞、方法单一,缺少有效性和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典型事例的学习,筑牢廉政思想防火墙。

  2019年以来中层会上传达党风廉政相关文件4 次、违纪通报1份,党员大会传达相关文件、通报 2 份,QQ、微信群上转发违纪通报8条。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10)未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加强理论学习。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三是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重要内容。

  2019年9月30日支委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研究部署市政工程中心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虚化

  6.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严谨的问题

  (11)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在党员大会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主题上了一次党课,严格按照支部每届3年的规定进行支部换届。

  2014年5月23日成立总支及下属三个支部后,2017年5月23日已按每届3年的规定进行了支部换届。

  (12)补选工作开展不及时,造成党内活动未能正常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在党员大会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主题上了一次党课。三是今后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时及时进行补选工作。

  2019年因单位转隶属新成立的支部正在进行支委选举工作,已于10月10日召开了原市政总支委会,研究确定了市政工程中心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计划于11月底前已上报住建局党委批复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差额票选,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13)总支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2017年进行市政总支及下属三个支部换届时,支部委员候选人已严格落实差额原则。

  今后中心党支部将继续执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规范支部的选举工作。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14)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今后任免干部时严格按照市政工程中心三定方案选配政治观好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逐级上报,最后报组织部备案确认。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15)2013-2015年“三会一课”数量严重不足,且无签到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足次开展,按规范签到,及时整理“三会一课”材料。二是“三会一课”制度已在党员活动室上墙。

  今年以来已召开支委会17场,民主生活会1场,党员大会10 场,党课3场,党日活动10 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9场、参加人员达196人次、服务时长共计967小时。

  (16)“三会一课”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强调党员大会必须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必须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会议必须每人都有发言,并做好记录。

  今年以来已召开支委会17场,民主生活会1场,党员大会10 场,党课3场,党日活动10 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9场、参加人员达196人次、服务时长共计967小时。

  9.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7)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民主评议党员时支部将严格按规范程序执行。要先开党员大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再召开支委会评定党员。要民主评选优秀党员,通过评先评优达到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目的。

  (18)未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今后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开会次数和质量。二是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完善会议记录。

  2019年已开展民主生活会1场,组织生活会1场。

  (19)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二是相关制度已在党员活动室上墙。

  2019年已开展谈心谈话23人次。

  (20)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规范党费收缴,按文件要求及时采集党员党费信息,党员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按季度全额上交上级党组织并做好党费收缴台账。

  2019年以来,已规范党费收缴,全体党员及时按月足额交纳党费。今年第一季度收缴党费2163元、第二季度收缴党费2256元、第三季度收缴党费2259元,党费已全额上交上级党组织。

  (四)党的作风建设不实

  10.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21)个别干部未经单位同意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单位领导找当事人谈心谈话;二是要求当事人限期辞去其注册的公司法人职务。

  2019年5月30日,当事人已辞去福州莲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职务,该公司法人已实际变更。

  (22)针对对职工考勤管理较为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定期公布考勤结果。巡察后,庄裕新副主任牵头带领办公室开展日常监督抽查两次。三是对《市政工程中心规章制度》、《市政工程中心考勤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

  2019年以来已辞退不守规章制度的临时工1名,责成3名职工对违规行为作书面检讨并罚款。巡察通报后,2019年九月中心的考勤情况良好,无迟到早退现象。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3)市政工程公司存在奢侈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对工程公司的管理,要求公司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严禁出现奢侈浪费现象。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遵守《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就巡察指出的问题,原公司经理已于2019年3月16日主动清退回茶叶费1488元。在巡察组进驻前中心已通过自查责成相关责任人清退超标费用。

  (24)劳务费签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程中心改变临时请工方式,与相关资质的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乙方负责管理临时用工人员。该措施实际2019年初已开始执行。二是市政工程公司为规范劳务费签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第九条规定,修订了《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由个人开具劳务发票,工程公司直接将劳务费转入开票方的个人账户。从而有效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措施实际2017年已开始执行。三是2019年9月市政工程中心重新规范了所有有关现金报销领取的方式,发布了《关于报销发放的补充说明》。

  (25)公务招待费用支出及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就巡察指出的超标情况已责成经办将超标部分进行退还。

  2019年10月14日原经办退回2013年7月10日和2013年9月13日的接待费超标部分款项共2453元。

  市政工程公司违规超标准招待费34674元,在区委巡察组进驻区住建局党委前相关人员已主动退回。

  三是2019年9月12日工程公司修订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新修订《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12.关于公车运行费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26)部分车辆年度运行经费超出定额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市政工程中心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要求办公室(车队)、财务科加强日常监督把关,每月关注车辆累计使用总数,一旦接近封顶35000元使用费前提前告知,杜绝超定额情况出现。

  (27)部分车辆存在违规报销停车费、通行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经自查,在巡察组进驻住建局党委前相关司机主动向市政工程公司退回违规报销的停车费、通行费合计9273元。

  巡察期间经自查,相关司机主动向市政工程公司退回违规报销的通行费2910元。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主动退回不规范报销的停车费、通行费2361元。

  巡察后经再次自查,相关工作人员主动退回不规范报销的停车费2415元。

  三是中心和工程公司分别修订了《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8)市政工程公司2013-2015年违规发放51000元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相关人员已于2015年7月、8月将补贴退回。

  三是中心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发放津补贴。

  (五)党的纪律建设不严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9)原市政总支对下属支部监管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机构改革,2019年4月中旬已申请撤销中共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及下属三个支部。新成立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中心党支部将吸取经验教训今后工作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30)对党员干部监管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今后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结合本单位案例及各级通报的典型事例的学习,筑牢廉政思想防火墙。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

  2019年以来中层会上传达党风廉政相关文件4 次、违纪通报1份,党员大会传达相关文件、通报 2 份,QQ、微信群上转发违纪通报8条。

  1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31)2015年市政管理处两位同志被区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区住建局原纪委未就此事在市政管理处开展廉政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组将强化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调研,扎实推进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和其他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严肃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注重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经常对党员干部开展遵规守纪和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心有所止、行有所畏,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以监督责任履行到位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6.关于违规承接工程并对外转包的问题

  (32)市政工程公司违规承接工程并对外转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2019年9月12日中心已会议明确,市政工程公司即日起不再承接市政维护项目,今后市政维护项目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榕建招(2019)9号文的精神从马尾区施工入库名册中确定施工单位。

  三是中心今后还将加强对工程公司的监管杜绝违规转包及在无资质情况下承接业务的行为。

  17.关于工程费用未按规定计价的问题

  (33)《马尾快安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设计合同》工程费用未按规定计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调整了市政基础设施管理领导小组。二是今后将加强合同签定流程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计费办法计取工程相关费用。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长安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空壳公司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因注销该公司需完成长安污水厂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为此中心将分三步推进:一是加快落实长安污水厂贷款用款亭江大道延伸段的财务竣工决算工作,特别是亭江大道延伸段项目中的电力迁改的结算审核工作(目前已安排专人跟进)。二是加快落实长安污水厂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三是完成以上财务竣工决算后立即上报区政府注销长安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时限计划为2021年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81822;通讯地址:马尾区青洲路6号,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82987705@qq.com。

  附件:关于支部换届选举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中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政工程中心党支部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关于支部换届选举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关于巡察整改意见中提到的党的组织建设不严谨中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问题。做反馈报告时因污水厂人员安置问题未明确,为避免由于人员变动造成选举人选变动,之后又要变更的问题,故支部换届选举暂未召开。2019年10月底人社局明确了三个污水厂人员的调动问题,中心党支部2019年10月31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了支委换届选举工作,11月12日选举结果获住建局党委通过。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支委班子如下:陈惠珍任支部书记,庄裕新任支部副书记,陈清丽任组织委员、周铮任纪检委员、江毓荣任宣传委员、柯志中任统战委员、孟纲任青工委员。

来源:马尾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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