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2021年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日期:2021-08-10 09:11
政策文件:

  一、7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7月份,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起数、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人数、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人数、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均同比持平,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7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7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50%;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02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4.13%。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66.67%;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02万元,同比减少3.08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1起,同比持平;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同比增加2.95万元;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截止目前,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总体看来,1-7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均有所下降,并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全区各级各部门仍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条弦,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有效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深刻吸取近期发生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省安委会近期通报“7.9”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冒顶事故、“7.10”南平市浦城县较大道路运输事故、“7.10”宁德福安市旅游客车失控侧翻事故、“7.12”苏州酒店辅房坍塌事故,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判,补齐短板,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序时完成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 

  (二)做好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省安办、省应急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强调高温天气条件下,影响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同时交通运输、旅游、生产经营和建设处于旺季,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的任务更加繁重。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重视,结合我区“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确保高温天气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查找短板补齐不足,继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今年第9号台风“卢碧”期间,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立足防大风抢大险抗大灾,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全力做好防御9号台风“卢碧”工作,有效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台风过后,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防汛防台工作经验,认真查找短板不足,及时查缺补漏,继续扎实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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