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19-03-08 11:26
政策文件: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16年7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2017年11月,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7号。2018年8月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8〕262号),对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地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当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依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存在大班额问题。这些城乡教育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必须城乡统筹,一体解决。在此背景下,为适应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制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任务目标

  到2020年,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达到相应要求;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县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学校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特殊群体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5%。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达到国家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工作措施

  该《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20项措施。

  (一)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规划;

  (二)提升城乡学校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

  (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五)精准关爱特殊群体。

  四、《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二)强化行政推动。坚持属地原则,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三)保障财政投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

  (四)加强督查保障。区政府将加强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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