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福州)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的起草说明
日期:2019-02-22 15:12
政策文件: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我区物联网产业发展,鼓励优质项目在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集聚,重点引进物联网产业相关的应用软件、智能硬件等项目。结合我区物联网产业实际,制定《中国(福州)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

  二、起草过程

  结合我区产业实际,参考了福州软件园、东南大数据产业园、高新海西园、厦门火炬园等园区的扶持政策,由区工信局负责起草了《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以下简称“《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初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细化政策条款,形成《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2018年6月4日,区委书记主持召开物联办相关工作专题会议,区工信局根据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创新发展中心招商定位,完善政策条款,形成《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讨论稿,并再次征求了区物联网办、财政局、工业建总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汇总形成《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送审稿)。

  10月16日,江典顺副区长主持召开经信工作专题会议,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送审稿),会后,根据会议精神,增加了项目入驻条件条款内容。11月12日,区委书记在物联网办主持召开物联网产业发展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精神,重点参考了福州软件园等地入驻政策,结合项目招商工作,对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再次进行优化。12月16日,区工信局根据区分管领导指示精神,结合重点项目招商过程中提出的政策需求,再次完善了《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送审稿),12月18日,江典顺副区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扶持政策进行研究审议。

  三、主要内容

  《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由项目入驻条件、支持项目落地、平台使用补助、吸引人才聚集、产融对接支持和附则等六项内容组成。

  1.项目入驻条件。明确项目入驻创新发展中心的基本条件和从事物联网相关的领域范围。

  2.支持企业落地。为吸引优质的企业落地,入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租金补贴及税收贡献奖励。租赁毛坯办公楼宇的企业根据实际租赁面积可享受每平米100元装修补助。

  3.平台使用补助。为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入驻企业最高可享受四年内华为云免费服务;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工作,鼓励企业与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等测试认证机构开展项目合作,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

  4.吸引人才政策。为加强人才队伍集聚,提升人才发展环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秀人才优先安排人才公寓,并在市级人才奖励基础上,区级再配套50%。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和入驻企业建立物联网人才培养、人才实训基地,根据实际投入金额和人才培养规模,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5.产融对接支持。为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精准对接,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对首次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股权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附则。规定了企业入驻创新发展中心申请程序、政策的有效期限和解释部门、申报指南发布等内容。

来源:马尾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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