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日期:2022-03-17 00:00
政策文件:

  1、 社区统一办理需提交《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缴费明细表》及由参保人填写的《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学校统一办理需提交《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在校学生新参加医疗保险明细表》、《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续保明细表》及由参保学生填写的《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申请人应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页);②重度残疾人员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低保人员还应提供《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农村低保人员); 

  3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的表格及“2”里的材料及任意银联卡(用于缴费)自行到医保窗口当场办理(①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当天起享受医保待遇;②出生后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受理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享受医保待遇日期截止到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4、港、澳、台居民需在本社区常住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城镇居民医保,社区需提供其常住一年以上证明。 

  
来源: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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